我是梅干啊
以城管执法队员的身份来给你解答这个简单的问题。城管包括3种:一种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者事业单位考试,同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正规编制城管队员,行话叫做“行政执法队员”,有管理,疏导,取证,审批,暂扣等法律赋予城管部门的全部权力,并承担相关责任。第二种是街道城管办事处为协助正规城管工作而聘请的临时“社区进站人员”,身份是临时工,行话叫做“城管协管员”。有管理,辅助取证,劝导等职能,没有执法权,不能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种,既不是有执法权的正规城管,也不是招聘的协管员,而是由企业职工,机关干部,学生等在一些重要节日等特殊时期,经过有组织或者自发的临时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人员,他们没有执法权,也没有具体的管理辖区和份额,只是辅助城管部门进行管理和执法,并将相关违法信息发送到当地城管指挥中心,以便城管部门更好的进行管理。这一类,就是所谓的“城管监督员”。也叫“市容督查员”或者“市容监察员”。关于“无名狡贩”同志所说的,“城管监督员”是用来监督城管的这一说法,不知道从何谈起?城管的上级监督单位有几处,一个是区级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的督查中队,一个是区市容城管局的督查科,还有一个是市一级市容城管局的督察支队。这个都是相关法规规定好的,政府机关的一些机构,不是随便“发明研究”就可以出现的哦。希望我的回答对楼主有所帮助。谢谢
princess小姐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公文审核、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的相关事宜,承办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编写会议纪要、简报,做好会务工作;负责议案、提案和信访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公务用车、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二)人事教育处负责局机关及执法督察机构的党务、机构编制、人事劳资、退休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政正职的任免调整提出建议;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廉政教育、行政效能建设;承办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考录工作;负责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三)法制宣传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政策的研究,草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制监督工作;负责重大违法违章案件查处行为的审查、听证、申请强制执行工作;指导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案件的听证、行政诉讼和调解工作;受理相对人对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复议案件;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建设,制定行为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统一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提高执法人员队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制和业务培训及考试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审查认定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开展社会宣传。(四)执法协调处(信息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划,制定目标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开展重大和专项执法活动,组织实施本局直接强制执行的执法案件;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评工作;开展业务工作交流,指导基层开展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指挥工作;负责建立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监控;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统计工作;负责群众投诉电子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五)计划财务处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经费预算、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补助经费的分拨及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费用结算工作。督察总队(一)负责重大和跨区域、结合部地区及上级交办的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二)承办全市临时性、突击性的执法任务。(三)负责上级交办和群众反映的案件查处和督办工作。(四)负责全市城市环境秩序管理巡查工作。(五)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监察工作,具体承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综合考核工作。(六)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开展风纪纠察,受理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举报和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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