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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冷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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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小猫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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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用成本法核算的,只有在编合并报表的时候才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时,以最终控制方而言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采用权益性交易,就“长期股权投资”这一个科目而言(不考虑分派现金股利的问题),期末计量只涉及到减值的问题。合并日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5000万,占80%,长投的入账金额=5000*80%=4000万元,股价与长投入账金额的差额影响到资本公积而后因为是成本法,不是权益法,长投的账面价值不需要根据被投资方净利润公允价值进行调整,现金股利也只是影响到投资收益,未发生减值的情况,所以账面价值仍然是4000万元

中级会计股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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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的晨宝贝

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真共包括三部法律(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分为: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187 评论(13)

nixiaoyanzz

中级会计职称转注会考试通过概率大吗?中公会计针对考生这类问题为大家详细解答。

【报名条件】

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对比

考试类型报名条件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职称与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对比

考试类型考试时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2018年9月8日、9月10日(仅供参考)注册会计师考试预计2018年10月13日、10月14日(仅供参考)

【知识点重合度】

关于备考教材及知识点方面,中级会计所有科目包含内容,都可以在注会科目中找到对应。但中级会计中没有成本管理内容,所以从知识点方面,中级会计涉及面不能和注会相比,但两者之间的联系却很紧密的。中级会计实务对应注会会计科目内容,中级经济法对应注会经济法、税法,中级财管对应注会财管,通过了中级会计对于注会备考帮助很大。具体章节重合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中级会计实务与注会会计

中级会计实务

(1)除了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注会全都有。

(2)区别在于注会考得比较综合,相对而言应用更多,而中级考核比较浅显,主要是基本概念性内容。

《中级会计实务》注会《会计》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第二章存货第三章 存货第三章固定资产第四章 固定资产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第八章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第六章无形资产第五章 无形资产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十二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八章 资产减值第九章资产减值第九章金融资产第七章 金融资产第十章 股份支付第十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第十一章负债及借款费用第十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第十二章债务重组第十三章 债务重组第十三章或有事项第十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第十四章收入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五章政府补助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六章所得税第十四章 所得税第十七章外币折算第十五章 外币折算第十八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二章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20第十九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十九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二十章财务报告第十七章 财务报告

第十八章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一章事业单位会计

第二十二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第二部分:中级会计经济法与注会经济法、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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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注会《经济法》、《税法》第一章 总论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第三章 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第二节证券法律制度

第三节 保险法律制度

第四节 票据法律制度

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第九章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税法】第二章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税法】第七章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第一节预算法

第二节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

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四节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第五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第六节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第十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中级财务管理与注会财管

中级财务管理

中级财务管理中包含了注会财管的大部分内容,不过中级的要比注会的浅,无论是内容还是考查方式上,中级财管仅仅是皮毛,注会财管才有深入的解读。具体对比如下:

中级会计《中级财务管理》注会《财管》第一章 总论第一章 财务管理基本原理第二章 财务管理基础

第一节 货币时间价值

第二节 风险与收益

第三节 成本性态

第三章 价值评估基础

第一节 利率

第二节 货币的时间价值 第

三节 风险与报酬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一节 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预算的编制方法与程序

第三节预算编制

第四节预算的执行与考核

第十八章 全面预算

第一节 全面预算概述

第二节 全面预算的编制方法

第三节 营业预算的编制

第四节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四章 筹资管理(上)

第一节 筹资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债务筹资

第三节 股权筹资

第六章 债券、股票价值评估

第一节 债券价值评估

第二节 股票价值评估

第三节 混合筹资工具价值评估

第十一章 长期筹资

第一节 普通股筹资

第二节 长期债务筹资

第三节 混合筹资

第四节 租赁筹资

第五章 筹资管理(上)

第一节 衍生工具筹资

第二节 资金需要量预测

第三节 资本成本与资本结构

第七章 营运资金管理

第一节 营运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第三节 应收账款管理

第四节 存货管理

第五节 流动负债管理

第十二章 营运资本管理第八章 成本管理

第一节 成本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二节 量本利分析及应用

第三节 标准成本控制与分析

第四节 作业成本与责任成本

第十四章 标准成本法

第十五章 作业成本法

第九章 收入与分配管理第十章 股利分配、股票分割与股票回购第十章财务分析与评价第二章 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预测

中级会计转注会或一起考可行性分析:

1、基础夯实:注会会计、经济法、税法、财管几乎包含了中级会计三科所有章节内容,但中级会计对于报名条件要求虽高,但考查的内容相较于注会却比较浅。所以中级会计可以作为转战注会的垫脚石。

2、增强自信:中级会计考试两年三科,通过中级无异于是对考生学习能力和毅力的一种肯定。通过中级会计的考生可以考虑转战注会,未通过中级会计的考生可以考虑和注会一同备考,同一年考,两个可以在学习中互相促进。并且在报名时间以及考试时间上也不会冲突。

3、实务考查有保障:中级会计职称考查的内容要比初级会计考查的要深入,实务性要求也会更高。从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中可以看出,能够通过中级会计的工作经验还是比较丰富的,而中级会计实务以及注会税法对于会计实务性要求比较高,所以中级会计的备考对于注会税法的通过非常有帮助。

本文是中公会计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公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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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评论(12)

lavender522

没听说过股本不经过增资而发生变化的。会计学到娘生上课

83 评论(15)

我是朱珠宝宝0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一共有三科目,经济法这一门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难度不是特别大。今天学姐给大家整理了重要的考点。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真共包括三部法律(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今天我们一起学习证券相关的内容。

1。证券的概念与分类

(1)证券的概念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做成的一种书面凭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①广义的证券,是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的经济权益的书面凭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商品证券。

②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本节所要介绍的证券。

(2)证券的分类

①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分为: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②认股权证与期货、期权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其中认股权证是证券型衍生产品,期货、期权属于契约型衍生产品,它们具有保值和投机双重功能。

2。证券市场

(1)证券市场的结构

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即“一级市场”)与交易(即“二级市场”)的场所。

①交易所市场

目前我国的交易所市场,主要由两个交易所、四个板块构成,详见下表:

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挂牌公司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证券市场的主体

证券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证券市场的各类法律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等。

①证券发行人,包括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等。

②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③证券中介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④证券交易场所,如上交所、深交所等。

⑤证券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等。

⑥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3、证券活动和证券监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6)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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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华诞

证券的法律制度,中级会计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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