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和债权;负债,是行政单位在执行管理职能过程中发生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且须以各项资产偿还的债务;净资产,是行政单位的全部资产减去负债后的资产净值;收入,是行政单位为了进行公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资金耗费;结余,是行政单位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平衡公式: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将两个会计等式统一: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还可列示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