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猪头.
会计的重要性原则,是企业为保证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而对有关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记录和反映时所遵循的一项原则。会计的重要性包含两层含义: 1.会计确认与计量层面上的重要性。如上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对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明确界定,其中的“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就是重要性原则的具体运用,即如果是重大的,则该项交易在满足其它条件的情况下被认为具有商业实质,应确认损益,否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会计报告层面上的重要性。如关于资产减值的披露,如果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是重大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导致每项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和当期确认的重大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否则不必按每项资产的减值损失进行披露,只需如准则所述,在附注中披露当期确认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的合计数。会计人员在处理日常的经济业务需要判断重要性,那么如何判断一项经济业务或一个项目是否具有重要性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准则中已规定判断标准的,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有一些经济业务和项目,在准则中已规定了明确的标准,在无特殊情况的前提下,我们可以直接按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或披露。如《企业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条件规定了3个月的判断标准,即“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只要该资产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我们就可以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这3个月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再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中列示了企业财务报表附注的格式,其中应收账款按账龄结构披露的格式中,规定分别按“1年以内(含1年)”、“1年至2年(含2年)”、“2年至3年(含3年)”、“3年以上”列示应收账款的期末账面余额和年初账面余额。这说明,应用指南中已经将3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作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产生影响的重要数据予以分别列示,作为会计人员,在无其他需要特别披露的情况下,只需按附注的要求填列即可。 2.会计的重要性,需要职业判断 准则中没有明确重要性的判断标准的,则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即通过定量分析或定性分析两种方式判断重要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二章第六条:“重要性应当根据企业所处环境,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予以判断。”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中对重要性判断的描述:“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应当考虑该项目的性质是否属于企业日常活动等因素;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应当通过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加以确定。”笔者认为应用指南中对性质和金额大小的描述不够严谨,比重是一个相对量,而金额是一个绝对量,而用质量和数量这一概念也容易产生模糊,所以笔者认为用定性和定量两种方式分析项目的重要性比较恰当,即通过项目金额的大小或单项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成本总额、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的比重来判断重要性,这是定量分析,或通过分析单个项目的性质来判断重要性,这是定性分析。但无论通过采用定量分析还是定性分析来判断重要性,都离不开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是重要性内容的核心,其判断的依据是该项目(或多个项目的合计)的错报或漏报是否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这就需要会计人员掌握较为全面的财务会计知识与实际工作经验。 3.重要性与会计差错更正无关 对会计差错更正,不能因为出现差错的某项经济业务或某个项目不影响财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我们就可以不进行差错更正。财务报表除供外部使用人使用以外,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管理水平,为以后的经济决策提供参考。对于会计差错,我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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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原则介绍:
1、是指企业在全面核算的前提下,对于在会计核算过程中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
2、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3、会计核算中遵循重要性原则就是要考虑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与效益问题,使得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避免出现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大于收益的情况出现,在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基础上,起到突出重点,简化核算,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
4、会计核算中,评价某些项目的重要性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般来说,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从性质上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项目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
扩展资料
会计原则是会计工作的指导性规范。对财务会计基本规律的概括与总结。比如稳健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等。实际工作中,会计原则常与会计准则相混用。美国先使用“会计原则”,后流行“会计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过程,即美国的会计规范经历了从“有限的、指导性”的规范(会计原则)发展成“数量可观的指导性和技术性并重”的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或称会计个体、会计实体,会计个体的说法往往会给人一种错觉。认为会计个体由某一个单位组成,会计实体的说法往往也不能与会计客体的说法相对应)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它可以是独立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内部的责任单位(如分厂),还可以是几个不同法律主体的企业(如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或集团公司)。
企业有独资、合伙和股份公司三种形式。
会计主体的三个条件:
⑴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
⑵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⑶实行独立决算。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四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种生产经营活动。”
参考资料:会计原则—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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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其中。“需要调整或说明”中的“需要”与否,就是重要性原时施应用、达到了重要性标准的,即足以影响信息使用者决策,若不披露就会误导决策的,就认为其需要调整或说明,应将其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处理。2.报告分部的确认。一般来说,是否确认为报告分部,其重要性标准定在10%(如一个分部的收入需达到企业分部收入总额的10%以上,等等),但也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某一报告分部,在某一会计年度因特殊事项而没有达到10%的标准,在该年度仍应将其作为报告分部披露信息。反之,若在正常情况下不符合报告分部的定义,而在某一会计年度却因特殊事项达到了10%的标准,则在该年度仍不应将其确认为报告分部。3.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其目的是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因此它并不要求企业像年度财务报告那样提供完整的信息。中期财务报告的披露可以适当简化,但应遵循重要性原则。4.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情况进行处理:零星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或几乎没有影响的,可以不予披露;如属于有影响的重大交易,应当区分关联方及交易类型披露话属于非重大交易。类型相同的可以合并披露,但应以不影响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前提。判断关联方交易是否需要披露,不应仅以交易金额的大小,还应结合此项交易的性质来进行判断。5.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会计报表附注是会计报表的补充,主要披露那些未在表内确认但又会影响报表使用者决策的会计信息、因此,会计报表附注首先体现的是充分披露原则,强调信息完整。但并非所有本在表内确认的信息均应在附注中披露,而是挑选那些重要的予以揭示。会计报表附注本身就是重要性原则与充分披露原则相结合的典范。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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