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改一个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 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 承担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 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 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 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7)办税服务厅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申请等工作。 (8)征收管理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 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 (9)财务管理处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人事教育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 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组织实施机关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1)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迷茫老男人
税务局主要有以下几个个部门:
1、办公厅
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2、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
3、货物和劳务税司
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4、所得税司
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5、财产和行为税司
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6、国际税务司
国际税务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国际税收、国际税务合作交流和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国家(地区)间反避税措施,组织实施反避税调查。
7、收入规划核算司
收入规划核算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款缴纳入库、税收分析预测、重点税源监控、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应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一、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28日,政务院确定建立税务总局。
1950年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成立。
1988年5月,国务院决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改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局级机构,由财政部归口管理。
1993年4月国家税务局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同月19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年6月10正式挂牌。
1993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二、机构职责
1、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
(1)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5)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2、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
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等。
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
(2)检查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省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全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的税种和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及基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集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4)负责汇总编报全省地税系统税收计划以及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5)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和票证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
(6)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内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木小蹬蹬民
新兴职业,09年才出现的,就目前而言,个人感觉在中国还并不是很受重视,毕竟中国偷税漏税这些事就不必要说了,而且并不适用于小型的企业,由于职业细分不完善,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人员还仅限于处理基本的财务工作:登帐、做财务报表、报税、跑银行等常规工作,但对企业的涉税风险、涉税管理、税收筹划等涉税法律及规范不太关注。不过大中型的企业还是很有需求的必要的,而且税务会计师在国外是一个成熟、紧缺的职业,2010年美国十大最有“钱途”的热门职业中,税务会计师排首位,所以前景还是有的。
开心一刻0312
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指税务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是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补退、罚款、减免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税收资金运动。具体来说,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各种收入。
(2)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资金支出。它包括生产过程的生产费用和流通过程中的流通费用
(3)收益分配 ,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的分配。
(4)税款的缴纳或减免,企业纳税、减税、免税等税务活动,都会引起企业的资金运动,因而都是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内容。此外,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也属于税务会计的内容。
扩展资料:
基本职能
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记录、计算、汇总,并编制出纳税申报表。
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控制、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加以纠正和制裁。这种反映和监督,只能在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单位里进行,并由纳税人的会计人员去实施。
企业税务会计需要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通过事先筹划,合理安排公司筹资、投资、经营、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针对采购、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核算等进行合理决策。
利用国家法规积极税务筹划,同时通过软件产品与国家涉税系统进行信息传递与要素延续,对企业经营过程涉及的诸多税种进行业务处理,既可准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进行申报纳税。
提高财税人员工作效率,也可对企业账务、票证、经营、核算、纳税情况进行评估,更好帮助企业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政策,进行整体经营筹划及纳税风险防范。
为企业管理决策献计献策,为创利打下坚实基础。在既保证企业完成利税义务增加自身“造血”能力,降低税收负担,也提高了税后利润,实现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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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的对象就是税务会计这种特殊的专门会计管理活动的客体,它是纳税人方面因纳税所引起的资金运动,即应纳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退补和罚款等经济活动的货币表现。税务会计的对象具体包括: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经营成果、税款计算与缴纳、税收减免。
税务会计应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确何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缴库。
分类:由于税金可分为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行为税等,税务会计也可相应地分为所得税会计、流转税会计和财产税会计等分支。
主要特征
1、税务会计的特点
包括法律性、广泛性、统一性、独立性。法律性表现为税务会计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的规定核算和监督税款的形成、缴纳等行为;广泛性表现为税务会计适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统一性表现为不同的纳税人所执行的税务会计是相同的;独立性表现为其会计处理方法与财务会计有着不同,例如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视同销售收入的认定等等。
2、税务会计的目标
即纳税人通过税务会计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的使用者有不同的要求:企业经营者,要求得到准确、及时的纳税信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为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企业资产所有者和债权人要求得到税务资金运转的信息,以最大限度利用货币的时间价值;税务管理部门要求了解纳税人的税收计缴情况,以进行监督调控,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务会计
亲爱的猪小呢
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指税务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是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税款的形成、计算、申报、补退、罚款、减免等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税收资金运动。具体来说,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包括以下几方面:(1)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各种收入。(2)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全部资金支出。它包括生产过程的生产费用和流通过程中的流通费用。(3)收益分配 ,是对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利润总额的分配。(4)税款的缴纳或减免,企业纳税、减税、免税等税务活动,都会引起企业的资金运动,因而都是企业税务会计的核算内容。此外,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也属于税务会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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