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子888888
你好,2022注会专业阶段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8月26日:08:30-11:30会计(第一场)、13:00-15:00税法(第一场)、17:00-19:00经济法(第一场)。8月27日:08:30-11:00审计、08:30-11:00财务成本管理(第一场)、13:00-15:30财务成本管理(第二场)、17:00-19:00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8月28日:08:30-11:30会计(第二场)、13:00-15:00税法(第二场)、17:00-19:00经济法(第二场)。2022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时间安排:8月27日:8:30-12:0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14:00-17:30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考试地点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考区。关于在部分考区安排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两场考试。考虑到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四个科目考试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相对紧张,为优化考点和机位资源,拟在部分考区对会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等四个科目安排两场考试。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为促进会计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山东省财政厅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山东省(以下简称我省)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先进行信息采集,信息采集有关要求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22〕6号)规定执行。二、继续教育学分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条件。三、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会计和会计信息化知识。除以上内容外,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津补贴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各级工会组织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工会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继续教育科目应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各市财政局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确定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二)继续教育形式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视同继续教育等形式。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时应遵守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1.网络培训。由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财政局公布本辖区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及继续教育的网站和平台,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需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所属地财政局公布的网络培训机构中选择一家注册学习。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为确保培训质量,财政部门将不定期对备案单位的继续教育面授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和检查。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3.视同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参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有关规定执行。(三)继续教育登记继续教育记录登记分为财政部门统一登记和个人申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两种方式。1.参加全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训、省会计学会培训班,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省财政厅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统一登记。2.参加网络培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由各市财政局统一登记,登记应于各市继续教育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3.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待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的财政部门提供会计人员名单等材料,由财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4.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公开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的,由会计人员在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并由所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审核登记。个人申报访问路径:山东省财政厅网站—“山东会计管理”专题网页—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入口—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山东会计信息网—会计诚信管理平台—信息采集—视同继续教育采集入口。四、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二)各市财政局要结合本地会计管理工作实际,及时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时间和要求,加强对继续教育政策的解读,及时审核会计人员的视同继续教育登记申请。(三)要积极发挥各级会计学会、继续教育基地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四)各市财政局在选取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时,要坚持合法规范、有效可控的原则,严格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继续教育质量。
张凉凉2779
甘肃省财政厅发布的《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22〕25号)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次继续教育具体又有哪些变化?没有会计证书的要不要参加继续教育?再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及继续教育的必要性!哪些人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内容?两类人员具有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的人员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按照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知识掌握难易程度学习课程划分为初、中高级两级,其中初级课程适合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不具有会计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学习,中高级课程适合具有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习。具体可根据其单位性质、实际工作或自身情况需要,在相应级别的课程中选择专业课和公需课。也就是说,无论你有没有会计类证书,只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各类会计人员”,都必须从要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红桃小K子
甘肃省财政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省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省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省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政府采购制度,负责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八)负责办理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省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落实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省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省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省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有关制度。对省属国有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享有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享有收益等出资人权利,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等规定,保障出资人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五)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
(十六)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省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省级预决算公开。
(十七)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
(十八)承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