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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来寺位于柳州市雅儒路临江巷西侧,面临柳江,占地703平方米,是柳州市尚存的古寺之一。“西来”是指达摩祖师自天竺西来或佛经来自西天之意,后人因其始建年代久远,又称西来古寺。始建年代不详,首见记载于明代。 清康熙四年(1665年)重建,嘉庆三年(1798年)、光绪四年(1878年)、民国6年(1917年)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屡遭破坏。西来寺寺面临江,寺前为庭院,中间为大殿,东为沙弥尼住房。寺殿正门右边存放有光绪甲午年夏刻的《古西来寺》石刻一块,刻工精细,书法流畅。西墙壁亦存石刻碑文一块,记载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洪水漫至佛像莲台等情况,是柳州市水文和城市建设方面宝贵的历史资料之一。 解放后,西来寺几经修葺。西来寺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落实宗教政策后,西来寺得到简单修复,恢复了正常的宗教活动。1980年,市人民政府按原样重新修建,塑造佛像。随着佛事活动的不断增加,每年云集于西来寺的香客越来越多,亦有游客到此旅游观光,每年约2万人。国内外名山古刹及港澳台的法师、居士每年有近百人到西来寺挂单、序座进行佛事交流活动。1983年6月,西来寺与灵泉寺在本 寺合办世界和平法会,到会157人。《法音》和美国纽约杂志均报道此消息,在国外有一定影响。每年的农历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三个观音期,寺中均举办庙会,每次参加聚会人数1000人~1800人。寺院狭小已远不能适应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需要,而西来寺由于长期受到自然侵袭和人为损害,已破旧不堪。1995年农历二月初九,西来寺重建、扩建工程正式动工,为改善西来寺的交通情况,使西来寺的各项配套设施更为安全合理,柳州市航监无偿为西来寺在面向河堤方向让出一条约7米宽的通道给西来寺建山门,为西来寺开展宗教活动创造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1996年8月,耗资约110万元的大雄宝殿重建工程圆满竣工。重建的宝殿与原殿风格相似,亦为朱红柱及蓬式的漆红廊顶,殿顶为两边塑有佛教吉祥物的飘檐,大殿得到增高。三尊佛像为木雕彩色佛像,两侧为神态各异的木雕十八罗汉,工艺十分精细,殿前增置了巨型铸铁香座。重建后的大雄宝殿更加庄重,更显东方庙宇的风采。西来寺二期扩建工程也于1996年展开,预计2000年6、7月可完工。改建后的西来寺全部占地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近几年该寺先后有8名年轻僧尼到江西云楼山、广东南华寺、安徽九华山受戒,寺中法事日盛。由于西来寺创建年代悠久,而且地处市区中心,长期以来,它是柳州市佛门弟子、信教群众重要活动场所之一,也吸引了众多海内外游客到此参观游览。西来寺现任住持为慈模法师,66岁,原籍广西柳江人,1979年出家,师从志禅法师,现兼任柳州市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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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个江湖才没有你想象中的正义凛然, 看清丑恶的嘴脸,看到人与人之间为了蝇头小利,大打出手,非生即死的决斗。 苏安雪, 你可曾后悔,入了这江湖许多年。江湖上,司空见惯,刀光剑影的快意,剑起头落的尖叫,你我早已迷失自己, 至于初心如何, 也早该忘之于前尘。你要和我一样,冷血无情,才能在这条杀人不眨眼,食人骨血的路上越走越远,无所顾忌。苏安雪咬咬唇,难过地说:“你一定要逼我成这样吗?”他斜斜一笑,道:“不要怕,哪怕你变成一个魔鬼,我也会在你身边陪着你的,陪你屠杀。”习惯杀人的人,怎么可以保持一颗怜悯的心灵呢?他要的是一个听命于他的杀手,而她要的截然不同,是眼前人的一丁点怜惜。眼前人,不懂,或者懂装不懂。她漂泊的这些年,眼中的戾气,杀伐的果断,身体上纵横交错的伤痕,尽数拜他吩咐所赐。那个人说的声音却平静得很,他经历过几度生死,世上的任何东西,包括七情六欲都抵挡不住他的野心勃勃。他的欲望日渐膨胀,他想要的,和她想得到的,早就产生了分歧,背道而驰。可她终究舍不得离去,将自己完完全全当作一件附属品,依附了他这么久,仰望和沉沦。2偌大的酒馆,绯色衣衫满布深深浅浅的痕迹,她执剑抵触地面,支撑着欲要倒下的身体,她瞳孔猩红,面目蒙纱,用了极大的力气,拔剑直指,“想要小命的,快离开,否则剑下无情。”酒馆刹那,人去楼空。如同被蛀食掉的心,空空如也。她冷笑一声,收进冷光一闪的利剑。“胆怯多让人羡慕,可惜我从来都没有。”从来不会在他那里服软。她颤颤巍巍地坐到椅子上,将剑重重地摆桌子上,叫了酒馆最好最烈的酒,小二迅速且胆怯地端上来。“客官,您请……请慢用。”她冷冷的眼神扫了小二一眼,小二连滚带爬地消失。掌柜的好好做着生意,无端迎来了这样一位煞星,早就停止了拨动算盘算账的动作,面目僵硬,手心,背脊全是冷汗。脑海里想的都是,这位煞星何时自觉离开,但他不敢开口问。他甚至想偷偷报官。她倒了一杯酒,似有察觉,无意瞥了眼佝偻在柜台的掌柜,寒如冰霜的声音冒出,威胁想法不安分的掌柜:“别想着报官,官兵来了,我不介意多杀几个人,给你这酒馆添添晦气。”说罢,饮了一杯酒见底,还不尽兴,复端起整壶酒,撩开轻薄的面纱,灌进嘴里,涌入喉头。辛辣的酒在胃里翻江倒海捣腾, 她的眼神如死灰, 定定地朝窗外的天空呆滞望着。孤寂的鸟,孤单的流云, 还有残破赴死的自己,相得益彰,多么可悲。原本还有拼命活下去的勇气,现在一无所有。她能想到的唯一归宿是地狱。3几个时辰前,她慌忙地捂住下腹,这里受的伤最重。她厮杀一场后,拖着这样残破不堪的身体,去过医馆,老大夫眼睛不好,嗅到满屋子的血腥味,没有看清来人是谁,正所谓医者父母心,急急摸索过去,给她诊脉。身中数刀,生命垂危。她干巴地问:“孩子呢?”老大夫叹了口气,“孩子,什么孩子 ,可能你平时太不注意自己的身体,孩子早就掉了,反正我诊断不出来,姑娘家既然知道自己有孕就该好好养胎,怎么还能到处和别人打架呢,看姑娘的身体,恐怕虚耗过度,亦性命不久矣。”她留下了两锭金子,道:“多谢大夫,我知道了。”医馆的学徒迟到,来至医馆,看到桌上的诊金,惊诧道:“师父,你是给贵人看病了吗?”“什么贵人,你这小子,迟到不说,还扯什么贵人,本草纲目今天给老夫抄十遍再回家。”学徒叫苦连天,“师父,不是啊!桌子上真的,有两锭金子,不信,我拿给您看。”老大夫从学徒的手中接过两锭金子,金子上刻字的凹凸,他心跳乱了几拍。“你在这里看着,我去找那位姑娘。”伤痕处淌出的血,她也自知命不久矣。“我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杀了那个你日夜忌惮的人,我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死在你眼前,我想看看你,会不会为我掉一颗眼泪。”她想着想着,嘴角瘪了瘪,苦涩地笑了。她大方地付了喝酒的钱。要回去,不能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闪过一个念头。她走出了酒馆,外面天色已黑。月亮皎洁,微星灿灿,她意识模糊地欣赏了几秒。不行,得赶紧回去,见他最后一面。4浑浑噩噩中, 支撑她的意志力, 终于也全部湮灭进黑暗里,在回去的半山腰的台阶上,晕染了大片触目惊心的血迹,她昏厥了过去。后来,她的身体被轻轻抱在一个温暖的怀里,她的鼻尖嗅到了干净的味道。她贪恋着,把自己的小脸贴过去。她迷糊地扯了扯嗓子,声音哽咽着,发不出来。“是你吗?来接我了吗?”“宫主, 安雪姑娘,怕是不行了。”“把她带回去,我不允许她死,她就不能死,她一定还有没有说完的话要对我说,怎么可能轻易死呢。”说话的男子,急切说出否认下属对她生死的判断。他把她抱进马车,颠簸了一段路程,疲倦地又昏睡过去。好长的一个梦, 多少次,她都以为自己死去了,脱下了那杀人不见血, 绯霞一样可以掩盖血痕的衣衫, 一双杀红了的眼底下,渐渐转变成全部的温柔和善良,她喜穿一身素衣青衫, 住在爷爷留给她避世的小竹屋内,安安静静地绣着大红的嫁衣,她要嫁给谁呢, 已无印象, 只是隐约感觉自己在等一个人归来。不久以后,待腹中孩子平安降世,她就可以在家相夫教子。孩子又是谁的呢?大概是最心爱之人的骨血。“安雪”一声惊呼,她还未在梦里看清那个踏马而来少年清晰的样子,就急咳一声,眼前又是一片昏暗。“她怎么还没醒?”他紧张地问临时抓来看病的大夫。大夫害怕地结结巴巴道:“这位姑娘受伤太......太重了......又......拖了这么久,身体里的血都流得差不多了......老朽......老朽也回天乏术啊!”5方寄尘策马扬鞭追上他们的马车,途中,他取掉头颅里深藏插入的银针。那一抹熟悉的绯色衣角,他该猜到的,就是她。除了她,哪有人敢身着一片绯色,招摇过市,冷艳姝绝。当年,方家庄灭门,独留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公子。满目污浊的血渍斑驳,尸体堆积各处,一向无忧于衣食住行的少年公子哥,茫茫然地表现惊恐的样子,不知所措。也许,下一个亡命之人就是他。江湖中,视人命如草芥的帮派众多,排名最前的是令所有人闻风丧胆的朱雀宫。苏安雪双眼微眯,短暂地享受微风吹拂的惬意,垂眸看着自己带来的一批杀手,手段残忍地将刀剑插入活生生的躯体,抽出之际,热血扑洒出来,飞溅杀手们的衣服上,脸上,他们无动于衷,麻木不仁,持续杀戮。良知对杀手的人来说,绝对奢侈。她带来的这批杀手确实比她优秀很多。方家庄一座城中原本最富足的府邸,一夜间,哀鸿遍野,她深深呼吸了口庄外的新鲜空气,仗剑从屋檐上飞下。居然有活口,她俯身朝活口飞去,迅速拔出剑。剑的锋利边缘划过他的脖子,飚出一连串血珠,她凝眸看了看,声如虫蚁,几乎不可闻,只有他们二人听到:“你不装死,我很难办呐。”他心领神会,立刻摸着划开一道细长伤口的脖子,直直倒地。孺子可教也。她偷偷笑了下,笑意倏忽而逝。“方家庄,斩草除根,无一人生还,今日任务,大家做得很好,走吧。”一个蒙面的黑衣人得令,掏出火折子,她及时制止了他,道:“方家庄不必烧了,给朝廷衙门留点蛛丝马迹,给他们几分薄面,有追查下去的动力。我们继续干我们的坏事。”朝廷衙门一旦碰到灭门的案子,闭着眼睛都能知道准又是朱雀宫的人,丧尽天良下的狠手。苏安雪料定他们不敢轻易惹朱雀宫,这是赤裸裸地侮辱朝廷衙门敢怒不敢言不敢动手的智商和能力。蒙面的黑衣人十分听从绯色女子的命令,将火折子收进腰间。方寄尘装死躲过一劫。可笑的,助他躲过一劫的是仇人,也是恩人。6被灭门的方寄尘无处可去,无处傍身,曾经依稀听父亲提及他无心生意,故从年少时便离家出走,一心学医,救济世人百种疾病。伯父在江湖中颇有名声,是众人熟知,大名鼎鼎的医圣羊青子,他跋山涉水,投奔了伯父,无妻无子的伯父将毕生所学传授于侄子。方寄尘不负厚望,一身医术傍身,易容成一个老大夫,栖身于市井,日常治病救人。同时,他以重金聘请江湖人士寻找那位朱雀宫绯衣女子的下落。皇天不负有心人,寻找的人飞鸽传书于他,他得知绯衣女子是朱雀宫的第一杀手,是凤易南手中所向披靡的剑。再厉害的人,稍有不慎,也会受伤,不是吗?方寄尘重金买了暗卫,护她在外周全,每次得知她受伤的时候,方寄尘都会心急如焚地背着药箱出远门一趟,长则半年,短则一月。这次,他没有及时得知,是因为他买的暗卫难敌中途出现的不速之客,反被截杀,而他又给自己插了一根银针,试图眼不见心不烦。方寄尘喂了一颗深褐色的药丸给她咽下。“凤易南,你知道吗?她的命是我很多次,我也记不清次数,从阎罗王手上抢回来的,你顾她这样不周全,我这次,必须带她走。”他沉声道。“好,你的眼睛好了,把她交托给你,我放心。”凤易南的神色难看,显然他已耗费全部的气力,强撑着和方寄尘不失气度地交涉。凤易南的嘴巴微微抖动着,眼睛始终盯着昏睡的人,这一次是真的打算放弃了。“凤易南,我的眼睛从未不好过,只是她对你一心一意的付出,我见不得,心生嫉妒,眼不见心不烦,所以我蒙蔽自己的眼睛,老眼昏花。虽然,她在你身边这么久,比起了解她,我比你更了解她。”如果她并不是杀手的身份,她会自由,快乐很多。“你们坐我的马车走吧,她受了伤,马车更平稳些。”方寄尘轻柔地抱起苏安雪,淡淡道:“不必了,我带她上我的马,慢点骑就好。”凤易南没有再说话,也没有阻止。满腔的不舍,凤易南都沉甸甸积压在心头,他十分会忍耐,眼睁睁看着方寄尘抱着她上了他骑来的马,目送他们远去的身影。若不见才是安, 安雪,我们便永不相见吧, 我是个绝情的人, 你是个无义的人,我相信我们都可以做到的。山高水长,彼此不再惦念,相忘于江湖。7数月后,苏安雪的命,方寄尘真的妙手回春,从阎王手上夺了回来。一日,苏安雪在方寄尘的医馆内院,摆出一张藤椅,悠然晒着太阳,她苍白的脸,近几天慢慢调养滋润,显了点桃花般灿烂的气色。“安雪,看我给你带什么回来了。”一个青衫男子笑容满面地到了内院。苏安雪的鼻子灵敏,一嗅, 便嗅到桂花糕的味道了。“是桂花糕。”苏安雪睁大眼睛说。“你想吃吗?”方寄尘问。“一半想吃 ,一半不想吃。”她犹豫地回答。“嗯?”方寄尘表示不理解。“我刚吃完饭,现在又吃桂花糕,会不会越来越肥呀。万一,他回来,认不出我怎么办?”她极其担忧。苏安雪始终两眼直直盯着方寄尘手里的桂花糕,垂涎欲滴的口水溢到口腔,又咕噜一口咽下,方寄尘放在后面的手不由得握拳多了几分力道, 纵使他让她喝了忘记一切的药,她忘记了自己,过去,却忘记不了一个人,因为他在她的心里已经这样根深蒂固了。意料之中,有点伤心。不久后,凤南易成亲了,娶的是一位贤良淑德的世家小姐,听说是两方势力的联姻, 某位大人原本瞧不起凤南易,但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高枕无忧, 便把不受宠爱的小女儿嫁给了凤南易。江湖如同一张巨大的网,重大的消息,不过时间问题,传遍哪怕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苏安雪帮忙配药,年轻的一双女弟子来抓药,闲谈起了这回事。“我原本以为朱雀宫的宫主最后娶的一定是苏安雪呢?谁曾想,他娶的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小姐。”“以为的也不一定是事实,朱雀宫的宫主怎样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苏安雪再受重视,他都不会娶一个对他抬高地位没有帮助的人。”“自古多是薄情男,苏安雪算是一番真情付之东流了。”其中一个女弟子替苏安雪感到不值得和惋惜。苏安雪迟钝地配完了药,交给她们,顺手接过她们付的银子,收纳到收钱的小匣子里。听闻了这个消息,夜晚时分,她回到房间,神情平静地收拾了行李, 独自回到旧居,那座经历风雨,屹立不倒,爷爷留给她的小竹楼, 曾经他知道的关于她避世之所,他再不会来寻她, 唤她一声“安雪,助我一臂之力吧。”8那时候,他三顾茅庐,她在小竹楼内,闲杂人等,闭门不开不见。他恭敬有礼,毅力绝佳,等候三日,请她出楼相助,她置若罔闻。跟他有仇的那些人,如疾风般,呼啸而来,她为了保住小竹楼,不得不出小竹楼,拔出爷爷以前耍得眼花缭乱,戾气十足的剑。她身轻如燕,随意穿梭,纠缠于不明来历的黑衣人和轻微吹过的风之间,毫无畏惧。等周围都安静下来,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再无威胁。收剑入鞘,她冷冷地朝他说:“别再惹麻烦给我了,请你把这些尸体处理了吧。”收服一个少女的心,再冷漠的少女都是怀有一颗血肉之心的,要么她贪恋权势,给她无上的权势,要么寻觅良人,给她执手白头的誓言。凤易南和她朝夕相处,虽然他不善言谈,但是默默陪伴,时光细水长流,他们彼此慢慢建立起了基础的信任。他说:“我很需要你,安雪,你帮帮我。”苏安雪彻底动摇了。第一次,她感到被人需要的,胸腔内跳动的心脏产生了不可控制的悸动。他从未许诺嫁娶,可他当着朱雀宫所有的人,说:“有苏安雪在朱雀宫的一天,我凤易南绝不娶旁人。”苏安雪自信地把他这句话,当作了“非卿不娶”的庄重誓言。多年来,执行完任务,修养的期间,她都会回来小竹楼一段时间,绣一绣不知何时才能穿上身的嫁衣。她脑海中浮过他温润如玉的脸颊,只要是他,时间再长久,又有什么关系呢。爷爷临死之前,紧紧握住苏安雪的手,说:“安雪,你有我毕生绝学的武功,江湖人忌惮,爷爷倒希望你像普通人一样,好好活下去,永远不涉足江湖的腥风血雨。”她突然觉得对不起爷爷,也许那天她应该再铁石心肠一点的,不管他的生死。夜更深了一点, 苏安雪,堆起火盆, 烧了没绣完的嫁衣。朱雀宫张灯结彩,高朋满座,举杯交错,热闹不凡。凤易南不胜酒力,先行回了后院,他踏进新房,用称心如意的秤挑起新娘的盖头,红盖头下是一张和苏安雪七八分相像的脸。他足足晃神了一刻。良久,他的喉头动了动,说:“你早点休息,我去书房睡。”他喝得真的醉了,坐在书房里,盯着一幅泛黄陈旧的画像,竟哭了起来。推门进来,前来送醒酒汤的手下,把醒酒汤放在他轻松可拿到手边,默默然又退出去,一碗醒酒汤的温度在夜色里逐渐凉透了。退出书房,忠心耿耿的这名手下,宁愿相信自家的主人是醉了,才会这样失态。绝不愿相信他是为情所困。9方寄尘守在竹楼外一宿,直至东方吐白,鸟鸣掠过,风响窗扉。安雪开门见他,先怔了一怔。“你怎么来了?”后淡淡地问。他直截了当地说:“我带你去看看凤易南 易新娶的妻子吧,他们正好今天在锦秀阁挑选首饰。”她明明是拒绝的,可最终还是跟随方寄尘来了街上,躲在锦秀阁不远处的一棵树后,见到了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他和她……”她嘴角微抿,指尖泛白。她还是忍不住去见了他,闯了朱雀宫,朱雀宫的每个人都认识苏安雪,见到她也当没见到她,她轻轻松松,没有阻碍,兜兜转转地站定在了他的书房外。从大婚到现在,凤易南一直宿在书房。他的属下自作主张,在书房内添置了一张软榻,凤易南偶尔累的时候,会靠一靠,却不愿沉睡。新夫人自持美貌,自新婚以来,便独守新房,心中颇有怨言,却也不敢惹恼这位江湖人闻风丧胆的朱雀宫宫主。所幸,朱雀宫大笔的财富,凤易南从不吝啬给新夫人置办首饰,衣物,新夫人由此在朱雀宫算得安分守己。窗外鬼鬼祟祟的人影,被心情不好的凤易南发现,凤易南不假思索,执笔扔出,她身手矫健,身形一闪,巧妙避开毛笔的攻势。沾了墨汁的毛笔,深深嵌进走廊上的朱红柱子,她用力拔下毛笔,推开书房的门,大方地走进去。“是我。”轻声道。他惊了一惊,眸中闪过一丝光彩,细细端详着她。她慢慢地靠近他的书案,把毛笔还他。有意无意地提起他娶的那位夫人,“我以为你娶的是素娘。”他当着她的面说的,世上最好的女子,温柔似水,心底干净,仅有素娘一人而已。“素娘,离开朱雀宫了。”他道。“哦……”她轻轻点点头,“那你现在娶的夫人?”“她和我真正喜欢的人很像……”苏安雪把藏在腰间的发钗取出来,她还给他,他没有伸手接,她说:“我不知道,你会不会难过,可有一件事,我想,你应该有权知晓。”她缓缓地开口:“我们的孩子,尚未睁开眼睛看一眼人世,就夭折我腹中了。”他依然是无所谓的吗?想看一看他是否有不淡定的时刻。她低头看他微微攥紧掌心的手。“这只发钗,你当年送我的成年礼,过去我们颇多牵扯,现在存心一刀两断,我不能留着了。”苏安雪没有逗留太久,她心中堵塞,离开书房,跨出另一只脚,书房的门重新关上,她才闭眼缓缓地流下两行清泪,淡淡自言自语,飘散于空中:“有些话,你应该早点说的,这样她就不会心死了。”早点说的话,她会多加保重自己一点,多保护那个不知道有没有人要的孩子一点。10她原以为他们之间的阻隔是素娘,话音似细雨,举止若春风,不染一丝血腥。她细细回忆着这个娴静温柔的女子。半掩的窗扉,端坐铜镜前,不紧不慢,描眉梳妆,嘴角浅浅的弧度,半片光晕托出纯净无暇的侧颜。她如果是男子,只怕也会出于私心和保护欲格外偏爱这样干净的女子。素娘是她一时心慈,半路上,从河中救起的溺水妙龄女子,她把她带回朱雀宫,给她干净的衣服换上。朱雀宫就这么大,苏安雪担忧的事,两个人的偶遇,情理之中发生了,素娘做得一手好点心,苏安雪尤其爱她做的桂花糕。两个人相处如亲姐妹,直到他们的偶遇,凤易南夸素娘心灵手巧,让苏安雪学一学。苏安雪赌气地抛下一句:“我只知道杀人,你跟我说,我只要帮你杀人就行。”苏安雪离开了朱雀宫一段时间,她想要冷静下来,毕竟孕妇不能情绪起伏太大,有损腹中胎儿。再次回到朱雀宫,看到他们如胶似漆,谈论诗画。诗画是她一窍不通的东西。她心中的那份不安,蔓延开来,此时朱雀宫正好有一个任务,她接了下来。并且和凤易南做了约定,“这会是,我替你除的最后一个人。”她无法直视告诉他后,原本冷漠突然悲凉的眸光,狼狈地沉身一跃,飞出了朱雀宫高高的围墙外。方寄尘在朱雀宫外等她,不知等了多久。她轻飘飘落在方寄尘面前,一把抹去眼泪,“方寄尘,是我杀了你全家,你为何还要三番两次救我?”苏安雪始终不明白,方寄尘的所作所为,有何目的。方寄尘叹了口气,与她相对而立,他说:“我恨你灭我满门,我感恩你留我一命,到最后,我竟不知是该恨你,还是该谢你。”看到你受伤会担心,看到你痴心他人会咬牙切齿,看到你待在我身边,我情不自禁地满足。“你要报仇,想杀就杀了我吧,我绝不反抗。”他掩面似笑似哭的响声,如鬼魅叫嚣划过空中,刺耳至极。她静静地站着,身影未偏一分,身似蝉翼般单薄。“如果我要杀你,何必多此一举,几次三番救你,我莫不是脑子有病。”“那你为何?”她轻轻地问。三番两次地救她,她着实看不分明。他不该是费尽心机,只是让她活着,然后他能够手刃她,感受复仇的痛快吗?方寄尘控制住了情绪,他说:“我怕是对你动了不该动的心了,才会这么在乎你的死活。”“我痴心妄想,故意喂你吃忘记前尘往事的药,可以一切从头再来。”可是,她偏偏永远记得他。沉默隔在两人之间,良久,苏安雪开口打破了沉寂,她说:“我想回小竹楼了,但是一个人很孤独,我还想重新绣一件嫁衣,嫁一个真心待我的人,我却不知道,能不能等到这个人。”所有的问题,在此刻,有了明确的答案。为何每次执行任务,都有人暗中相助?为何每次身中重伤,都能侥幸九死一生?为何总有个声音,在喊她;“安雪,安雪,你会没事的。”那个声音很陌生,不同于那个反复告诉她的声音,带着命令的口吻:“安雪,你要成为我手中的剑,替我扫清所有的障碍。”方寄尘呆了,不敢置信,“你说什么?”她说:“方寄尘,我不想做杀手了,以后可能赚不到钱了。”她觉得她可能在做梦,白日梦般奢望他的回应,方寄尘纵然放得下灭门之仇,可她还怀过凤易南的孩子。没有一个男子不会介意,未来的妻子是不洁之身。方寄尘跑向她,紧紧抱了她一下,两下,三下,他笑着说:“没关系,以后钱我挣就好了。”方寄尘抵在苏安雪肩头的脸,缓缓阴沉下来。他处心积虑的复仇才刚刚开始,他当然不会告诉苏安雪,她根本没有怀孩子,她以为真实的春风一度,不过是他特地下了迷幻散,臆想的春宵良夜而已。失去苏安雪的凤易南,废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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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izhu8

第一章 废后初夏的天,到了傍晚,滂沱大雨总是突然而至。 天色阴沉沉的,乌云压在端庄大气的宫墙之上,原先金碧辉煌的宫殿在暗云笼罩下暗沉下来,仿佛巨大的囚笼,将里头的人困得牢牢实实。 宽大的寝殿,纱帘似乎都很陈旧了,落着厚厚的灰尘。本是炎热的天气,竟也能觉出些许冷意。地上散乱着衣裳和首饰,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浩劫。 女子半跪在地上,仰头看着面前的人。 这女子不过而立之年,面容却苍老似老妪,眉目间沉沉戾气,一双眼睛死水微澜,肖似遗落许久干枯的枯井,流不出眼泪,却又带着深不见底的恨意。 “娘娘,请吧。”身边的太监手捧着洁白绢帛,语气里是止不住的不耐:“杂家还等着向陛下复命呢。” 沈妙的目光落在太监身上,沉默半晌,才慢慢开口,声音含着混沌的嘶哑:“小李子,本宫当初提拔你的时候,你还是高公公身边的一条狗。” 太监倨傲的微微昂头:“娘娘,今时不同往日。” “今时不同往日……”沈妙喃喃道,突然仰头大笑:“好一个今时不同往日!” 只因一句“今时不同往日”,那些从前见了她毕恭毕敬的臣子奴仆如今可以对她呼来喝去,因为“今时不同往日”,她就要落一个三尺白绫身首异处的下场。往日是个什么往日,今时又是从哪里开始的今时?是从楣夫人进宫开始,还是从太子被废开始,亦或是长公主和亲远嫁惨死途中开始?再是她从秦国人质五年再回宫开始? “往日”到“今时”,皇后到废后,不过是因为傅修宜的一句话!这满朝文武就能变了脸色,这明齐江山就能颠倒黑白!好一个“今时不同往日”! 寝殿的门“吱呀”一声开了,一双绣着龙纹的青靴停在沈妙面前。往上,是明黄的袍角。 “看在你跟在朕二十年的份上,朕赐你全尸,谢恩吧。”天子道。 沈妙慢慢的仰起头,看着高高在上的男人,时间没有在他脸上留下任何印迹,一如当初的丰神俊朗,他是天下明君,名正言顺的天子,是她痴恋了二十年的男人,相濡以沫走过来的丈夫。现在对她说:“朕赐你全尸,谢恩吧。” “为什么?”沈妙艰难的问。 他没有回答。 “为什么,要抄了沈家满门?”她问。 定王傅修宜,先皇育九子,九子各有千秋,偏太子多病,先皇又迟迟不肯改立太子,皇子夺嫡风云际会。她爱慕定王风华绝代,不顾家里的劝阻,终于得偿所愿,却也将整个沈家和定王绑在了一块。 正因为如此,她尽心尽力的辅佐定王,从什么都不知的娇娇女儿到朝堂之事也会参与的王妃,出谋划策,也终于定下江山。傅修宜登基那一日,立她为后,母仪天下,好不风光。 她以为她是最风光的皇后了,皇子叛乱刚平定,明齐根基不稳,匈奴来犯,邻国虎视眈眈,为了借兵,沈妙自愿去了秦国做人质,走的时候,女儿儿子尚且足月,傅修宜还说:“朕会亲自将你接回来。” 五年后,她终于再回明齐,后宫中却多了一个美貌才情皆是上乘的楣夫人。 楣夫人是傅修宜东征时候遇到的臣子女儿,喜爱她解语懂事,带回宫中。楣夫人为傅修宜生了皇子傅盛,傅盛深得圣宠,倒是沈妙的儿子,太子傅明,不得圣心。 傅修宜曾经当着满朝文武说:“傅明性子太柔,还是傅盛肖似我儿。”话里明明白白的都是要改立太子的意思。 楣夫人让沈妙有了危机感,在宫中,沈妙和楣夫人斗了十年。楣夫人屡次占上风,甚至撺掇着傅修宜把亲生女儿婉瑜公主嫁给匈奴和亲,匈奴人好斗性狠,婉瑜公主在和亲途中就病逝了,当即火化,谁都知道这其中肯定有蹊跷,偏偏身为母亲的沈妙无可奈何。 到底还是走到了今日。 傅修宜一封圣旨,沈家谋反,太子被废,自刎谢罪,她这个皇后也要被废,得到了三尺白绫。 她只想问一句:“为什么?” 沈妙道:“傅修宜,你有没有良心?你我夫妻二十余载,我自问没有对不住你的地方。当初你登基,是我沈家助你,你出征,匈奴来犯,我替你写降书,你想拉拢的大臣,我跪下来求他辅佐。赴邻国做人质,其中苦楚煎熬,你回报了我什么?楣夫人让婉瑜出嫁,你便拟旨,婉瑜才十六就病逝。你宠爱傅盛冷落傅明,举朝皆知。现在你屠戮我满门,死到临头,我便问你一句,为什么?” “沈妙,”傅修宜皱眉,他的神情没有一丝动容,仿佛冷酷的雕像一般:“父皇在世的时候便商量对付几大世家,沈家功高盖主不可久留,是朕劝着父皇,朕多留了沈家二十年,已经是对沈家天大的恩赐了!” 已经是对沈家天大的恩赐了!沈妙身子晃了一晃,这些日子她哭的太多,眼泪已经流不出来了,她对着傅修宜,一字一句道:“为什么留着沈家?不是你仁慈,也不是你的恩赐,你只是想利用沈家的兵权来增加夺嫡的砝码。狡兔死,走狗烹,如今江山一定,你就过河拆桥,傅修宜,你好狠的心!” “沈妙!”傅修宜怒喝一声,似是被戳到了痛处,冷哼一声,道:“你好自为之吧。”说罢拂袖而去。 沈妙伏在地上,握紧双拳,这就是她爱了一辈子的男人,在宫中和楣夫人为他争宠,到最后方才发现,不是争宠,是这男人的心从来都没有在她身上过!那些情话耳语,都不过是逢场作戏的笑话! 她“噗”的吐出一口鲜血。 “姐姐这是怎么了?看上去好生狼狈。”婉转的声音响起。 女子一身鹅黄轻薄小衫,芙蓉面,杨柳腰,模样顶顶赛天仙,姿势也优美动人,款款而来。 这是和沈妙斗了一辈子,也胜券在握的楣夫人。 楣夫人的身后还站着两名宫装打扮的女子,沈妙一愣:“沈清,沈玥!” 这是二房和三房,二叔和三叔的女儿,她的两个堂姐,怎么会在宫中? “陛下召我姐妹入宫了,”沈玥掩唇笑道:“五妹妹不必惊讶,原先几年五妹妹爱替我姐妹打听人家做媒,如今倒不必了,陛下待我姐妹极好。” “你…”沈妙心中如翻江倒海,电光石火间似是明白了一些从未想清楚的事情。她的声音有些不可置信:“你、你们迟迟不嫁,就是为了今日?” “可不是呢。”沈清上前一步:“当初陛下和我爹三叔达成盟约,只要说动你嫁给陛下,终有一日,我姐妹二人也会有同样的归宿。” 当初沈妙能嫁给傅修宜,二房和三房可不是在其中出了不少力,如今想来,当初她爱慕上傅修宜,似乎也是二婶三婶整日的提起定王青年才俊,才让她萌生出好感。原来,是一早达成的协议么?原来,二房三房一早就暗藏祸心,等着今日一切的发生么? 沈清却生怕沈妙听不明白似的,继续道:“陛下丰神俊朗,我姐妹爱慕已久,偏偏只有大伯手握重权,不得已只能让五妹捷足先登。五妹前些年享了不少福,如今也时辰该到了。” “沈清!”沈妙突然正起正起身子,高声道:“陛下抄了沈家,却让你二人进宫,二房和三房怎么会平安无事?” “二房和三房当然会平安无事啦,”沈玥捂着嘴笑起来:“因为我们是大功臣,大伯造反的证据,可都是咱们两房大义灭亲指出来的。五妹,陛下还要封咱们两房大官呢。” 沈妙震惊的看着自己的两位堂姐,道:“你们疯了?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沈家是一家人,傅修宜要对付沈家,你们竟然陷害自家人……” “自家人,五妹,我们可从没承认大房是自家人。”沈清冷笑一声:“再说你享受的实在太多了。如今太子已死,公主不再,沈家已亡,你还是早些下黄泉,跟他们团聚吧。” 楣夫人款款上前,微笑着道:“姐姐,江山定了,你也该退了。” 争了十年,沈妙到底是输的一塌糊涂,输的太惨,输的子丧族亡,输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她恨恨的道:“本宫不死,尔等终究是妃!” “陈公公,动手吧。”楣夫人冲太监使了个眼色。 身形肥硕的太监立刻上前几步,一手死死攥住沈妙的脖子,一手将盘子上的白绫套在沈妙的脖子上。用力一扯,白绫撕扯着骨肉,骨头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地上挣扎的女子瞪大双眼,心中无声的立下毒誓。 她的儿子,她的女儿,她的父母兄弟,姐妹仆人,沈家上上下下,全都被害了。 傅修宜,楣夫人,沈清,沈玥,所有害过她的人,害过她亲人的人,若有来世,血债血偿! 是日何时丧,予与汝皆亡! 、第二章 重生 黑白分明的大宅院,青石板,朱红柱,雕花栏杆刻着繁复的海棠花纹。刚下过一夜的雨,雨珠自芭蕉叶上滚着掉进地上的土里。 桌上的紫金香炉做成精致的小兽模样,吐出的香是水木香,在初秋的天闻起来分外清爽。 床上四角都挂了镶着流苏的香包,色泽鲜艳。柔软的榻边,两个个子高高的丫鬟正在小心的为床上人扇扇子。 “天凉了掉水里,发热了可不得了。姑娘都睡了一天一夜,大夫说这会子该醒了,怎生没动静?”穿着青色衣服的丫鬟面上难掩焦虑。 “谷雨,都大半个时辰了,怎么大夫还没过来?”另一个紫衣丫鬟道。 “二太太那边看的紧,这算是丑事,府里都藏着掖着。”谷雨看了一眼床上人:“夫人和老爷都不在京城,大少爷也不在,老夫人又偏心东院的,白露和霜降去找大夫现在未回,莫不是被人拦住了。这是要把姑娘往绝路上逼啊!不行,我得出去看看。” 话音刚落,便听得床上的人发出一声微弱的声音。 “姑娘醒了!”紫衣丫鬟惊喜的叫了一声,连忙跑到床边,但见床上的少女揉了揉额头,慢慢的坐起身来。 “惊蛰……”沈妙喃喃道。 “奴婢在呢,”紫衣丫鬟笑着握住沈妙的手:“姑娘可还觉得好些了?睡了一天一夜,眼看着热退了却不见醒,奴婢还寻思着再去找大夫一趟。” “姑娘,要不要喝点水?”谷雨递上一杯茶。 沈妙有些困惑的看着面前的两人。 她有四个一等丫鬟,惊蛰谷雨,白露霜降,俱是聪慧灵敏的好丫头。可惜到最后一个都没能留下来。 谷雨在她当秦国人质时,为了保护她不被秦国太子羞辱,死在了秦国太子手中。白露和霜降,一个死在陪婉瑜和亲的路上,一个死在和楣夫人争宠的后宫。 至于惊蛰,生的最为貌美,当初为了帮傅修宜上位,拉拢权臣,惊蛰自甘为妾,以美色成为权臣俯首的一大理由,最后被权臣的妻子寻了个由头杖责而死。 得知惊蛰死了之后,沈妙大哭一场,差点小产。 如今惊蛰好端端的站在自己面前,眉目依旧秀美如画,谷雨笑盈盈的看着她,两个丫鬟都是十四五岁的好年纪,让沈妙一时恍惚。 片刻,她才苦笑着闭上眼睛:“这死前的幻觉,也太过真实。” “姑娘在说什么呢?”谷雨把茶杯放到一边,伸手来摸沈妙的额头:“莫不是烧糊涂了?” 摸在额头上的手冰凉凉的,舒适而真实,沈妙猝然睁眼,目光陡然锋利。她缓缓地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白嫩纤细的手,指甲修剪的整整齐齐,生的圆润可爱,一看就是双养尊处优的手。 那不是她的手。 她的手,在陪傅修宜处理朝事,审时度势的时候已然磨的粗粝,她执笔一本一本的看账本,在秦国被当成仆妇一样的呼来喝去,在后宫为了傅明和婉瑜争斗,在冷宫浆洗衣衫,她的手生满茧子,关节肿大黑瘦,哪里是这样娇娇的模样? “给我拿一面镜子过来。”沈妙道。她的声音还很虚弱,语气却坚定。 谷雨和惊蛰面面相觑,最后还是惊蛰去取了一面镜子递给沈妙。 铜镜里,少女脸儿圆圆,额头饱满,一双大大的杏眼微微发红,鼻头圆润,嘴巴小小。还是一张未脱稚气的脸,说不上多美貌,却胜在清新可爱,乖巧羞怯的模样。 那是一张曾被皇家人盛赞“旺夫”之相的少女容颜。 沈妙手中的镜子猝然落地,发出清脆的响声,碎片的声音击打在她心中,掀起巨大的惊涛骇浪。 她狠狠的掐了一把自己,两行热泪滚滚而下。 苍天不负人,苍天不负她! 她回来了! 谷雨和惊蛰吓了一跳,谷雨忙去捡地上的碎片,焦急道:“姑娘仔细莫扎了脚。” “姑娘怎么哭了?”惊蛰拿着帕子给沈妙擦脸,却见沈妙神情诡异,似哭似笑,嘴里喃喃道:“我回来了……” 她一把抓住惊蛰:“现在是多少年?” 惊蛰有些害怕,却还是老老实实回答:“明齐六十八年。姑娘是怎么了?觉得身子不舒服么?” “明齐六十八年,明齐六十八年……”沈妙瞪大眼睛,明齐六十八年,她十四岁那年,是她遇到傅修宜,痴恋傅修宜,甚至向父亲逼嫁,请求嫁给傅修宜的那一年! 而现在……她的耳中响起谷雨的话:“姑娘莫要吓奴婢们,这才将将退了热,莫不是神智有些不清楚,大姑娘也实在太狠了,这不是要了姑娘的命嘛……” 沈妙上辈子大多时间都跟在傅修宜身边为他奔走,在沈府的日子过的却是毫无滋味。这件事她却记得清楚,和傅修宜有关的每件事她都记得清楚。 沈清告诉她傅修宜要来沈府拜访二叔和三叔,拉她一起偷偷去瞧,待到了花园,沈清却把她从假山上推了下去。 湿透的从池塘里被捞上来,当时一同在的还有别的官员同僚,只当是看了沈府的笑话。她迷恋定王的事情早在半年前就传遍了京城,这一次,不过是徒增笑料。 上辈子,她醒来后指责沈清将她推下池塘,偏没有一个人信任她,沈妙委屈的不得了,被老夫人罚禁足佛堂,导致之后的中秋没法出门,沈玥偷偷将她放出来,带她一同去了雁北堂的赏菊宴,出了十足洋相。 沈妙闭了闭眼。 沈家有三房,大房沈信,就是沈妙的父亲,是老将军原配的儿子。原配中年病逝,老将军娶了门继室,继室生了二房沈贵和三房沈万。老将军死后,继室成了如今的老夫人,沈家没有分家,兄弟三人相互扶持,感情颇好,传为一段佳话。 沈家世代戎马,到了沈信这一代,除了大房手握兵权,二房和三房却是走文官的路子。沈信常年在外征战,沈夫人也跟着丈夫随军,沈妙就一直被放在沈府,老夫人和两个婶婶亲自教导。 教导来教导去,就成了这么一副一事无成,不学无术,遇见男人就不知羞耻的黏上去的草包。 前一世,她只觉得婶婶和老夫人待她特别好,沈玥和沈清要学的规矩礼仪,她统统不必学。如今看来,不过是一出十足蹩脚的捧杀。 欺她父母兄长不在身边,便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只让沈信和沈夫人每次回府都觉得,这个女儿比从前更加顽劣草包了一些罢了。 这一世,她倒要看看,这些人要如何厚颜无耻的故技重施! 正想着,便听到外头洒扫院子的丫头跑了进来,道:“姑娘,二姑娘来看你了。” 、第三章 挑拨 “姑娘,二姑娘来看你了。” 惊蛰面色有些不虞:“偏在这个时候来,姑娘身子还没好,也不怕惊了风寒。” 谷雨推了推惊蛰的胳膊,神情却也十分忧虑。 沈妙看在眼里,心中舒了口气。 她身边四个丫头,都是沈信和沈夫人亲自挑选调教的人,忠心机灵都有。沈家究竟是个什么状况,二房和三房暗藏的心思,她年纪小看不出来,丫头却能瞧出端倪。 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见外头走来一名少女。这少女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穿了一件淡粉色菊纹上裳,月白百褶如意裙,梳着个流苏髻。肤色白皙,眉目清雅秀美,浑身都是浓浓的书卷味,显得得体而端庄。瞧见她,便快步走到床前,担忧道:“五妹妹,身子可觉得好些了?知道你落水后,我心焦了许久,可玉娇苑的人说你要休息,我不敢打扰,今儿听你醒了方敢过来。” 沈妙看着面前的少女,这是沈家三房所出的嫡女沈玥。 沈家出的三个嫡女,沈清开朗大气,沈玥才名远播,偏只有沈妙,性格木讷,怯懦无才,外人夸赞“贞静贤淑”,其实都知道并无长处,是沈家最上不得台面的女儿。 上辈子,沈妙未出嫁前,和沈玥的关系最好。沈玥性情温柔体贴,许多时候都能帮沈妙出主意。只是当初沈妙并不能看出这其中的主意究竟是好是坏,还是一味感激这位堂姐尽心尽力的帮忙。 这一次沈玥前来,大约也是为沈清求情。 果然,沈玥开口就是:“五妹妹,大姐当日也是失手犯错,事已至此,还望五妹妹能原谅她一回。听闻五妹妹发热,大姐也是自责的不得了。五妹妹伤好后,可否饶过大姐姐这一回?她也不是故意让你在定王殿下面前出丑的。” 不说这话还好,偏要在沈妙面前提起定王二字。谁都知道定王就是沈妙的心尖子,沈妙是能吃的委屈的性子,但有关定王,定不会退让半分。若不提定王,说不定沈妙便这么罢了,此番沈玥故意提起定完,不是要挑起她和沈清的争端是什么? 上辈子也是这样,她刚刚醒来不就,沈玥就赶来为沈清“求情”,这一番求情,令沈妙勃然大怒。平日里性格诺诺的人,为了心上人,当着老夫人的面指责沈清将她推下水。偏沈清不承认,周围的人也说没瞧见沈清推沈玥,老夫人本就偏袒二三房,自然顺势教训她“小小年纪不知自爱,还妄图污蔑嫡姐”,罚她禁足。 后来这事便被传到国子监去了,沈妙成为同学的笑柄,羞愤之下,国子监也不去了。再后来……京城中的贵女圈,她也渐渐淡了出去。 如今想来,她的目光,一直都被局限在将军府这些人为她创造的世界中,她以为自己贤良淑德,殊不知外人眼中是懦弱无知,以为爱慕定王是勇敢直率,殊不知外人称她不知廉耻。 这些刻意教导的结果,导致了她前期一塌糊涂的印象。虽然后来成功嫁给傅修宜,却仍然被称为上不得台面,甚至天下人拿她和楣夫人比较,也只会说她蠢笨无知。 多蠢的过去呵! 沈玥忧虑的抚着沈妙的肩头,唇角不动声色的露出一丝笑意。 她知道以沈妙的性子,只要提到傅修宜,定会勃然大怒。可等了半天也不见反应,沈玥狐疑的看过去,便见面前的少女微笑着看着她。 少女脸色还很苍白,嘴唇也干涩,唯有一双黑漆漆的眼睛葡萄一般的水灵。 沈妙的眼睛长得最好看,大大的杏眼,懵懵懂懂,像甫出生的小狗一般怯怯的。只是平日里神情木讷,平白辜负了眼睛的灵气。 如今那双杏眼依旧圆圆,眼神却十分不一样。透着些冷意,不带感情,不像是木讷,倒像是……倒像是居高临下的俯视。 沈玥一个激灵,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竟敢生出了一种无法言喻的胆颤。好像面对的不是一个蠢笨的呆头鹅,而是什么身居高位的人。 怎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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