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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肪君绝缘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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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锈冰there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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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社保能报销住院报销情况如下: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社保卡住院的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就业、失业、退休等),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此外,社会保障卡还是握在劳动者手中开启与系统联络之门的钥匙,凭借这把钥匙,持卡人可以上网查询信息,将来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初级会计查询社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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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女神美美

个人社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医院的等级不同有不同的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最多可报销九成、二级医院超过一万元的部分最多可报销九成、三级医院采用分段报销,退休人员可在原比例基础上在增加5%的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 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3、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的部分可补偿8成;五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4、退休人员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再增加 5%。

住院报销起付线:

1、一级医院两百元。

2、二级医院伍佰元。

3、三级医院八百元。

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由于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计算一次起付线。

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慢性病分为甲类慢性病以及乙类慢性病。

1、甲类慢性病患者因病导致的满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补偿85%。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报销再增加10%。

2、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三百元。乙类慢性病患者因病导致的可报销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标准的部分可补偿八成,一个医疗年度(或有效期)内不可以比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高。

3、参保人员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慢性病,并依据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每个病种单独进行起付线的计算。慢性病病种的认定管理、最高支付限额将按照统筹基金收支状况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适时调整。慢性病鉴定标准、细则及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医保报销最高限额: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对参保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的部分进行补偿,最高支付限额有需要的话,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规定调整的。

317 评论(12)

夭爻溔訞濘綸

社保报销制度是指社会保险按比例补偿职工居民医疗费用、生育和工商治疗费的行为。社保报销主要包括医疗保险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和工伤保险报销三部分。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报销比例: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 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特殊病门]诊: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普通门诊: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5修改)第二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2005修改)第三十六条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一)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三)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四)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比例支付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本条第一款所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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