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无车马喧
2021年新会计准则下收入确认原则如下: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3、确定交易价格;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5、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小倩TINA
新会计收入准则2021年五步法:
1、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订立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
2、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的组合)的承诺以及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有义务提供商品或服务,当履行了履约义务后就有收取交易对价的权利;而客户有权利获得商品或服务。
当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后,就有义务支付交易对价。新收入准则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而言,一份合同可能识别出多个单项履约义务。
3、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如增值税)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作为负债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条款中所承诺的对价金额,可能是固定金额、可变金额或两者同时存在。
4、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当确定了合同的交易价格后,如果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当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分摊至该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5、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单项履约义务可以分为在某一时点履行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两种类别。
其中,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只有当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就确认收入,否则不确认收入。
而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是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这表明企业对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完成转移,按控制权转移的程度分段确认收入。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判断履约义务是否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如不满足,则该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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