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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
物业公司是一类庞大的服务组织,其工作范围有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物业公司工作的开展一定要围绕这两方面,如此,才能保证企业资金良好运转,提升企业资金的管理及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内部发展空间,推动企业更好地发展。
一、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内容
物业公司会计核算的内容包含代管基金的核算、物业公司的营业收入核算、物业公司成本费用核算、代收款项核算。代管基金指的是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房屋使用中公共部分的共用设施维修基金与维修基金。物业公司的营业收入是在物业经营活动和事物管理中获得的多项收入,由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的收入构成。物业公司成本费用核算以权责发生制的形式,依照期间费用、营业成本来核算。物业公司要把“代收款项”设置在“其他应付款”的科目下,用来核算企业代收代付水电费及其他代收代付款项。财务管理是指物业公司为了规划及控制资金运转而实施的管理,以筹集资金为重点,以实现最小化的资本成本。财务管理不只是筹集资金,而且还要进行内部控制,管理资金使用。物业财务管理人员一定要依照公司管理及服务需求,不仅按照公司管理与服务的需要,规划筹资的范围和时间,保障公司活动的顺利进行,按照各筹资方案应支付的筹资成本和担负的筹资风险,采用合理的筹资方案。这是物业公司需要承担的筹资管理任务。
二、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方法
(一)细化财务管理
第一重视管理成本费用,会计处理成本费用时,实现核算级次多元化,丰富核算项目,物业公司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一定明确标定有关部门及涉及业务,审核成本费用时,一定要规范化和严格化,多等级批次,尽一切努力确保会计账目成本信息功能的多样化。此外,搞好资金流动匹配公司业务工作,准确核算所有项目中的资金成本,保障核算信息的实用性及科学性,为物业公司的决策制定提供优质的服务。第二,利润中心的设立要考虑物业公司的实际状况,细化所属小区为业务单元,对各业务单元,建立利润中心。不仅如此,完善科目设置,排序待使用的会计科目,突出科目管理分类与秩序的地位。利润中心的建立可以清晰反映各小区收入、成本费用、现金流量。第三,加强资金管理力度。先要加强资金运转水平,实时追踪管理,将资金消耗降至最低,形成资金的合理化使用;其次,压缩应付款的`范围,推进资金回笼,保持高水平的存货管理。物业公司一定要重视回避财务分散及风险,如向业主收取相应的代缴费押金,还可以增强保险力度,控制索赔风险于合理范围。再者,在物业公司内部推广执行坏账准备金制度,把计提的坏账准备归入管理费用中。如此,其不仅强化了公司的风险意识,而且也提高了抗风险能力。采取以上措施后,物业公司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缓解资金占用的压力,推进资金周转进度,不断缩小资金成本。
(二)准确规划应税项目,确保申报纳税无误
物业公司内部的许多人员不了解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者权益与物业所有权权益有何不同,不清楚企业的服务中心和业主委员会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甚至对一些概念,如应税与非应税项目的划分不甚了解,如此,会计核算混乱丛生,出现了纳税申报作假,侵犯了业主权益物业服务企业征得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才能收取相应的每年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成本的基础上,添加明确的成本佣金率,通过计算得到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收入,从业主收取的物业服务收费中收取金额[2]。所以,便产生了两个概念:业主委员会的收支结余与服务中心的经营利润。物业服务企业收取业主的物业服务收费与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的差值即为业主委员会的收支结余,同时包括业主委员为了管理所管公共辖区的事务产生分散费用的余额。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和物业服务成本、费用等的差值即为服务中心的经营利润。前者主要来自业主权益,后者来自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者权益,后者盈余是交纳企业需要支付的税费。此外,按照税法相关要求,暂为保管、使用公共维修金、代替收取和支付的装修押金,无需支付营业税与附加税。
三、结束语
总之,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要研究的内容还有很多,诸如,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这都是今后需要重点研讨的对象,为此,本文做出如上阐述的同时,也希望和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有关的研究取得突破进展。事实上,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中的方法还有很多,如完善基础会计工作,构建二级核算与管理制度等都是很好的方法,作为一名物业公司财务人员,一定要切实提升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更新观念及知识,更好地投入物业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中。
中国神运
可以参考下这个文章,看是否可以帮助新手会计, (一)预收帐款 ,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二)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三)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 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 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四)代管基金 ,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 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经营成本 , 1.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 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物业工程 ,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帐,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 ”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七)经营收入 ,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帐,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帐,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物业产权人作为投资的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资产,应根据委托协议建立“委托管理资产会计备查账簿”,详细登记物业产权人委托的财产数量、金额等内容。 2、应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进行财务成果核算,将各项收入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将各项支出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计算出会计期间的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纳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结转所得税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交纳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应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根据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报送业主委员会、物业产权人及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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