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三轮去拉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包括两种情形:法定变更(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和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由于2015年度内,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的原则和规定并未发生变化,所以可以排除“法定变更”。

肥肥来了啊
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区别: 一、指代不同, 1、总额法:实行现金折扣的企业对商品销售收入按照发栗金额记帐的一种方法。 2、净额法:实行现金折扣的企业对商品销售收入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入帐的一种方法。 二、特点不同, 1、总额法:现金折扣要到购货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时才予确认.现金折扣是企业在除销商品时,为了鼓励销售客户尽早付款.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付款,可以享受一定的现金折扣。 2、净额法:是对购货客户鼓励尽早付款的一种办法,购货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可李受一定的折扣优待.超过规定期限,就不能享受。 三、会计分录不同, 1、总额法: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销售净额), 贷:应收帐款, 如果购货客户在规定现金折扣期后付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按发票金额), 贷:应收帐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销售净额), 贷:其他业务收入(未实现的现金折扣)。 2、净额法:即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入帐, 借:应收帐款(扣除现金折扣后的销售净额), 贷:商品销售收入,如果购货客户在规定现金折扣期内付款。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