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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长的职权如下:(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3)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5)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监事长的责任如下:(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扩展资料: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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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公司是需要设立监事的,以便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对于监事会所作出的决议,公司需要执行。监事在任期内,需要认真履行职责。那么,公司监事任期有多久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司监事任期有多久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任期由公司法直接规定,目的在于使担任这项职务的人员可以相对稳定地进行工作,对于行使监督权的机构也需要有较为稳定的组成人员。任期三年,意味着担任监事的人员,每三年要接受一次考核评价,决定其是否继续担任这项职务,如果是新选的,则表明也需要作新的更替与补充,这样对保证和提高监事的素质是有利的。监事的任职在一届届满之后,仍然可以连选连任,对保持监事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是有益的,如果监事是称职的,得到选出单位的认可,再次选举其担任监事法律是许可的,并且对连任的届数未作限制,也就是连任几届都是可以的。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任期为三年。这实际上是选择了监事任期长于或者等于董任期的做法,因为按照《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的任期是不得超过三年,可以少于三年,具体任期由公司章程制定。这一规定和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如日本、法国的规定是一致的。
同时,《公司法》规定,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可以连任几届,法律未作出强性限制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自主规定。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有类似规定,如法国商事公司法规定,除章程有相反的规定外,监事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有监事仍视为在职的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的职务。
二、监事会职责: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
监事的任期为三年,如果监事是称职的,得到选出单位的认可,再次选举其担任监事法律是许可的,并且对连任的届数未作限制,也就是连任几届都是可以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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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监事长的职权如下: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3)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5)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监事长的责任如下:(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监事会工作条例一.总则 为规范监事会工作行为和秩序,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二.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本公司监事会由 位(奇数)成员组成。(不少于3人,中小企业可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1名。) 监事人选由各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 监事会可聘请社会经济、金融、财务、法律、会计、管理方面的专家出任外部监事。依照《公司法》,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条1名(或称为监事会主席)。 三.监事的资格规定 1.监事人选必具有的条件: (1)能够维护公司权益;(2)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正;(3)谙熟企业财务和资产监管法规、政策等。2.监事的年龄限制为 岁。3.因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监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表偿。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经理)、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5.监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监事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四.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在监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 监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 监事有向监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 为了查询或调查监事会的专项工作,监事有权调阅公司档案、文件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 监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律、财经政策和有关规定。 监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章程、本条例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报酬。 监事不得开展与本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监事负有按规定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监事违反本条例的非法所得归本公司所有,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赔偿。 监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监事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 五.监事长 监事长由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选举产生或解聘。 监事长任期与监事相同,可连选连任。 监事长人选应具有更高素质要求,须众望所归、严于律己、资历深厚、公正无私。 监事长的职权如下: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3)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5)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监事长的责任如下:(1)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2)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六.监事会职权、义务和责任1.监事会行使如下职权:(1)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和资料,评价公司业绩和经营状况;(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4)必要时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5)监事工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7)应公司经理要求,提供咨询意见;(8)其他规定的职权。七.监事会义务: 1.向股东会报告的义务。为股东会准备的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有: (1)汇报监事会工作情况;(2)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报告;(3)检查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并得出结论;(4)对董事、经理的监督情况报告;(5)对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报表审查意见提出报告;(6)公司授予监事会其他职权,报告履行义务情况。2.建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义务。3.其他规定义务。八.监事会的责任: 对公司的责任: 监事会对公司负有监督与检查的责任。若因监事会没有尽责造成公司损害的,要对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对第三者的责任: 若监事在执行业务中因违反法令造成他人损害的,对他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九.监事会的议事规则1.监事会实行会议制,每年定期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在 月和 月。2.经公司监事会主席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3.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其他监事召集的主持。4.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载明会议事由、时间、地点、议程的通知送达全体监事。5.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6.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妥善保存。必要时整理出会议纪要分发各监事。7.监事应当对监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监事会的决议违反政府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监事对公司负有赔偿责任。但经证明有表决时曾持有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可以免除责任。8.监事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出席者须包括有关各方的代表。9.监事会决议有效原则:(1)对特别决议,须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方能有效;(2)对普通决议,采取简单多数法则通过,即出席人数的过半数同意即为有效;(3)监事会不同意见对等时,监事长有两票表决权。八.监事会机构设置 公司监事一般均为兼职,通常不设立监事会办公室。可委托公司征部代为处理日常事务。九.监事会费用和监事报酬1.监事行使职权的费用,包括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调研、文印等费用,由公司承担,在管理费用列支。2.监事报酬为支付监事补助金,具体标准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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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检查监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2、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3、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4、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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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1.监事会实行会议制,每年定期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在 月和 月。
2.经公司监事会主席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3.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监事长指定其他监事召集的主持。
4.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载明会议事由、时间、地点、议程的通知送达全体监事。
5.监事会会议,应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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