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55

小开心文文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要约与承诺会计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柚柚滴溜溜

已采纳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人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撤回的,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接受或还盘。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

要约与承诺会计

335 评论(13)

阿菈VinU菟

一、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有哪些1、要约和承诺有四个区别,分别是:(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4)撤回、撤销不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八十六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二、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将已经发出的承诺,在到达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

123 评论(9)

MayQueen小乖

一、要约和承诺怎么区分1、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二、承诺撤回的条件有哪些如果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承诺仍然有效:1、撤回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由承诺人向要约人发出,撤回通知应明确表明撤回承诺、不愿意成立合同的意思,否则不产生撤回承诺的效力;2、在承诺撤回通知的时间上,一般来说,由于承诺一经送达要约人就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也随之成立,所以,民法典规定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先于或同时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防止承诺生效的效果。对于要约和承诺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对别人发生承诺的同时,别人也会对自己发生承诺,承诺可以是口头承诺,也可以变成纸质承诺,不管哪一种都是需要负责的,尤其是纸质承诺,在不兑现的情况下会承担责任。

242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