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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兰花007
首页 > 建造师 > 为啥二级建造师不实行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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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跟着习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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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报名事项告知承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省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一)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将告知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不知道自己是否满足报名条件?(二)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到报名地接受资格审核部门的现场资格审核。  (三)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有关部门将按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  二、明确资格审核职责  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发证、注册(登记)和执业全过程。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无法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并对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  (二)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查询和处理,并做好报名系统技术服务保障工作。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主要包括合格人员抽查、公示、查处等。  (一)合格标准确定后,省人事考试机构及时将成绩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抽查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下发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发现不合格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人事考试机构依规及时处理。  (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及时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集中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分别报送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于规模性考试舞弊、相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纪事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纪律监察部门直接查处。(三)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根据查处结果对考试数据进行相应处理。  省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专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项规定,加强协作配合,不断优化考试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减证便民”的实际成效提升报考人员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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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糖咖啡

就是不在报名时审核你的资格,只要你签一个承诺书,承诺你遵守纪律若违背自愿接受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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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没有心77

二级建造师实行告知承诺制。二级建造师是建筑学的一种资质,是做项目经理的必备条件。注册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的注册执业人员。注册建造师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后,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有三科。延伸资料:二级建造师的综合含义和作用与一级建造师类似。一般有以下两点。一级、二级建造师可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其次,按可服务的建筑工程范围,可从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播电视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的一级建造师10名。二级建造师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采矿工程、机电工程六大类。2019年二级建造师告知承诺制已经实施。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通知承诺制的实施,大大简化了报名流程,只要满足三大条件就可以报考:①学历信息真实有效,薛鑫可查。com,和你的身份证一样。(2)中专以上学历。③承诺你的专业符合申请要求。除了网上核实学历信息,其他所有申请条件都不审核,你可以答应。各省也会在考试结束后对通过考试的考生进行复查。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的审核方式不同,但目前基本确认为抽查公示。一、实行报名事项告知承诺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从2019年下半年起,我省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1)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通知内容。在注册系统中,申请人承诺已知晓所需的认证义务和认证内容,已满足注册的知情要求,申请注册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书、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知道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二)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处于记录期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公开承诺制。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部门的现场资格审查。(3)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承诺符合报名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资格考试部门(机构)要求报考的,有关部门将按无效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申请人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做出虚假承诺的,依法处理,同时列入黑名单。加强部门联动应对,实施联合惩戒。二、明确资格考试的职责资格考试贯穿于报名、考试、发证、注册(注册)和执业的全过程。(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无法网上核实或网上核实失败的申请人进行人工审核,对网上核实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抽查。(2)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资格审查部门(机构),查询和处理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做好报名系统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资格考试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担,主要包括抽查、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等。(一)资格标准确定后,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及时将合格人员的相关资料和抽查方案报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下发至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不合格的,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公示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集中受理投诉和申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提交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大规模考试舞弊和相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三)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考试数据进行相应处理。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专项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不断优化考试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减证便民”的实际效果增强申请人的获得感。据大理教育学员反馈,2019年二级建造师告知承诺制已经实施,报名流程简化了不少。满足三大条件才可以报考:1。学术信息是真实有效的,这可以通过薛鑫检查。com,和你的身份证一样。2、学历至少达到中专以上。承诺你的专业符合申请要求。除了路线的学历信息核实,其余申请条件不审核,可以承诺。各省还会在考试结束后再次检查通过考试的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各省审核方式不同,但目前基本确认为社会公示抽查。一、实行报名事项告知承诺根据人社部统一部署,我省自2019年下半年起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1)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通知内容。在注册系统中,申请人承诺已知晓所需的认证义务和认证内容,已满足注册的知情要求,申请注册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书、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知道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二)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处于记录期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公开承诺制。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部门的现场资格审查。(3)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承诺符合报名要求。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资格考试部门(机构)要求报考的,有关部门将按无效报名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申请人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做出虚假承诺的,依法处理,同时列入黑名单。加强部门联动应对,实施联合惩戒。二、明确资格考试的职责资格考试贯穿于报名、考试、发证、注册(注册)和执业的全过程。(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无法网上核实或网上核实失败的申请人进行人工审核,对网上核实通过的申请人进行抽查。(2)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资格审查部门(机构),查询和处理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做好报名系统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资格考试全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承担,主要包括抽查、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等。(一)资格标准确定后,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及时将合格人员的相关资料和抽查方案报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下发至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不合格的,提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人事考试机构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应按要求及时公示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集中受理投诉和申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提交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大规模考试舞弊和相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直接查处。(三)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对考试数据进行相应处理。省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专项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不断优化考试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减证便民”的实际效果增强申请人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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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小宝

10月11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可点击查看),其中:  2018年10月22日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  2019年1月1日前,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与新系统对接,并上传二级建造师相关数据。  大家期待已久的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能否实现!从文件中关于省级二级建造师数据上传到全国平台来看,有以下几点信息,需要留意。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将全面要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最快明年就能初步实现。  2、这就意味着“全国二级建造师信息共享”,那么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将有可能真正实现!  3、新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7月24日发布已有1年有余,不出意外,修订后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或将近期出台,对“二级建造师全国执业”会有进一步的说明。  4、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会不会改为“全国统考、全国统一分数线”,暂不做主观臆测,或许会有一个过渡期,也或许几年内就会实现。  回到这份文件本身,目前“一级建造师执业”是主角。通知明确: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当下,“承诺制”的火爆程度,一如当年的“新常态”,方兴未艾、如火如荼,此举也是对“简政放权”的响应和落实。  当前施行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53号),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变更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今后改为“承诺制”,这些材料或者部分材料是不是不需要了?  还需进一步明确!这也意味着,新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或许会很快出台。  注:特别提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意味着对“挂证”的处理要升级。既然“强化个人执业”,对挂证、挂靠的处理不可能不会加重。  2017年,人社部、住建部、环保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排查各领域“挂证”问题,明确提出要由“不敢挂”“不能挂”到“不愿挂”。  “四库一平台”正式上线,威力初显;接下来就看社保平台何时登场了。两者双剑合璧之时,“不敢挂”“不能挂”的目的才会圆满达成。  二、注册前,个人和聘用企业都要实名认证: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及其聘用企业在办理注册业务前,须在新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  注:“个人”和“企业”实名认证是重点,只要进行了实名认证,在同一数据库中查询出个人与哪些企业有关联,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也就是说一人在不同建筑企业注册的情形将成为历史。  此举也是对“承诺制”的补充。换句话说,实名认证后如果还要继续“挂证”,那么持证人就是明目张胆地知法犯法、并自愿承担后果,无论多重的处罚都得担着。  三、审批时间限定20天内:通过新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其聘用企业确认后,通过新系统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  四、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通过新系统先完成注销手续再申请重新注册。  注:过去可直接申请变更注册,只需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即可,并且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10月22日以后,必须先注销再重新申请注册。而有效期是否延续,需等待正式文件出台。  五、一级注册建造师办理注销手续的,应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后,即为完成注销。  注:  在现行的《规定》中,注销手续由注册机关办理。10月22日之后,改为建造师“通过新系统提交注销申请,其聘用企业完成确认”。用意大体有两个:  1、打击“人走证留”,杜绝强制挂证,保护建造师权益。通过系统提交,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再强制建造师“人走证留”,你是可以实时举报的,主管部门也能实现动态监管。也省去了到住建部门申诉、核查的环节,更高效、快捷,建造师的权益将得到切实保障。  2、简政放权,减少注册机关的工作量,弱化前期审批权,强化监管作用。  目前,全国有60多万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建造师更是接近200万,牵扯范围巨大,政策出台必定慎之又慎。这份文件的力度不同一般,大家需给予一定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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