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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鱼旺旺
首页 > 建造师 > 广西二级建造师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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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宙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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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时间,要经常关注浙江省的人事考试网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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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叠的岁月

首先要通过媒体(指定报刊)公告,然后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四川是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你所在的办理单位你应该清楚,就是你原先办证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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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碗爱玉味

先要咨询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已注册的需注册的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如未注册的需在当时报考企业出具相关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准考证号,有复印件最好。而后交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造师事务的办公室。由负责人员,再交具省主管部门。最好事先与省、市、区等主管部门,打好招呼后,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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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童童

因遗失注册证书的,应当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提交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经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3个月,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扩展资料: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4)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教育网-山东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遗失补办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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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flower

首先需要挂失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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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惹阿玉

摘录:第二章 注  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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