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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爱尛草莓
qiaochu168
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爱照相的猫酱
你当然可以继续增项,但是你增项了之后你的一级就不要注册了二级才能用增项加本专业的注册。
黑犬黑犬97
可以考二建增项,只需要考一科。你说的同一专业,有了一建,二建注销,是指注册。考试与注册是两回事。
大旺财爱小旺财
不需要注销的,增项和主项效力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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