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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雅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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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小猴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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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本办法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未列入或新增工程范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五条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第六条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通过二级建造师资格考核认定,或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人员,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工程所在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不得增设或者变相设置跨地区承揽工程项目执业准入条件。第七条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保证工程施工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第八条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国家劳动用工有关规定,规范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切实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第九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第十条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一)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二)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项目负责人变更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网上变更。第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第十二条 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2号)和配套表格要求,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签章文件作为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文件补充目录。第十三条 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对其签署的工程管理文件承担相应责任。注册建造师签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注册建造师有权拒绝在不合格或者有弄虚作假内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第十四条 担任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担任工程项目技术、质量、安全等岗位的注册建造师,是否在有关文件上签章,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合同包含多个专业工程的,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负责该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专业工程独立发包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涵盖该专业工程的,可担任该专业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第十六条 因续期注册、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污损遗失不能及时盖章的,经注册建造师聘用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后,可先在规定文件上签字后补盖执业印章,完成签章手续。。任所第十七条 修改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注册建造师本人进行修改;注册建造师本人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并由其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第十八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通过企业按规定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注册、续期注册等相关手续。多专业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其中一个专业注册期满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他专业执业的,应当及时办理续期注册。注册建造师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1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第十九条 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申请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聘用企业与注册建造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无故不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注册建造师可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要求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供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建设主管部门经向原聘用企业核实,聘用企业在7日内没有提供书面反对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应予办理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第二十条 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企业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五)提出依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一条 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注册建造师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任何利益。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任何单位(发证机关除外)和个人不得扣押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第二十二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按设计图纸施工;(二)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三)使用不合格设备、建筑构配件;(四)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和用工方面的规定;(五)在执业过程中,索贿、行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不法利益;(六)签署弄虚作假或在不合格文件上签章的;(七)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八)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受聘并执业;(九)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企业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十)未变更注册单位,而在另一家企业从事执业活动;(十一)所负责工程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移交手续前,变更注册到另一企业;(十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十三)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和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时,担任该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故处理程序及时向企业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不得隐瞒。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注册建造师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注册建造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并提交相应材料。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或有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注册建造师异地执业的,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处理建议转交注册建造师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注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注册建造师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向社会公告。不良行为处罚、信息登录、使用、保管、时效和撤消权限等另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并完善全国网络信息平台,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建造师本地执业状态信息收集、整理,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向社会实时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状态信息包括工程基本情况、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开工前、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后3日内按照《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中国建造师网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信息报送应当及时、全面和真实,并作为延续注册的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统一的诚信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诚信行为进行检查、记录,同时将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按照管理权限及时采集信息并报送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第二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一)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二)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三)泄露商业秘密的;(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五)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六)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七)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八)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九)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第二十八条 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和小型工程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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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的朝发夕至

【导读】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2020年二级建造师延期举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考试大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K300000 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2K31000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技术2K311000 城镇道路工程2K311010 城镇道路工程结构与材料2K311011 城镇道路分类2K311012 沥青路面结构组成及性能要求2K311013沥青混合料的组成与材料2K311014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构造2K311015不同形式挡土墙的结构特点2K311020 城镇道路路基施工2K311021 城镇道路路基施工技术2K311022 城镇道路路基压实作业要求2K311023 岩土分类与不良土质处理方法2K311030 城镇道路基层施工2K311031 常用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的特性2K311032 城镇道路基层施工技术2K311033 土工合成材料的应用2K311040 城镇道路面层施工2K311041 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技术2K311042 改性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技术2K311043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2K311044 城镇道路养护、大修、改造技术2K312000 城市桥梁工程2K312010城市桥梁结构形式及通用施工技术2K312011城市桥梁结构组成与类型2K312012模板、支架和拱架的设计、制作、安装与拆除2K312013钢筋施工技术2K312014混凝土施工技术2K312015预应力混凝土施工技术2K312016桥面防水系统施工技术2K312017桥梁支座、伸缩装置安装技术2K312020 城市桥梁下部结构施工2K312021各类围堰施工要求2K312022桩基础施工方法与设备选择2K312023承台、桥台、墩柱、盖梁施工技术2K312030 城市桥梁上部结构施工2K312031装配式梁(板)施工技术2K312032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连续梁施工技术2K312040 管涵和箱涵施工2K312041 管涵施工技术2K312042 箱涵顶进施工技术2K3130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K31301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与施工方法2K313011 地铁车站结构与施工方法2K313012 地铁区间隧道结构与施工方法2K313020 明挖基坑施工2K313021地下水控制2K313022地基加固处理方法2K313023 深基坑支护结构与变形控制2K313024 基槽土方开挖及护坡技术2K313030 喷锚暗挖(矿山)法施工2K313031 喷锚暗挖法的掘进方式选择2K313032 喷锚加固支护施工技术2K313033 衬砌及防水施工要求2K313034 小导管注浆加固技术2K313035 管棚施工技术2K313036 工作井施工技术2K314000 城镇水处理场站工程2K314010 水处理场站工艺技术与结构特点2K314011 给水与污水处理工艺流程2K314012 水处理场站的结构特点2K314013 给水与污水处理厂试运行2K314020 水处理场站工程施工2K314021 预应力混凝土水池施工技术2K314022沉井施工技术2K314023水池施工中的抗浮措施2K314024构筑物满水试验的规定2K315000 城市管道工程2K315010 城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2K315011开槽管道施工技术2K315012不开槽管道施工方法2K315013砌筑沟道施工要求2K315014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2K315015 给水排水管网维护与修复技术2K315020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2K315021供热管道的分类2K315022供热管道施工与安装要求2K315023 供热管网附件及换热站设施安装要求2K315024 供热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2K315030 城镇燃气管道工程施工2K315031燃气管道的分类2K315032燃气管道施工与安装要求2K315033燃气管网附属设备安装要求2K315034燃气管道功能性试验的规定2K316000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2K316010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施工2K316011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结构特点2K316012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防渗层施工技术2K316013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导排系统施工技术2K316014 垃圾填埋与环境保护要求2K317000 施工测量与监控量测2K317010 施工测量2K317011 施工测量主要内容与常用仪器2K317012 场区控制测量2K317013 竣工图编绘与实测2K317020 监控量测2K317021 监控量测主要工作2K317022 监控量测方法2K317023 监控量测报告2K32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管理2K32001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2K320011 招标投标管理2K320012 招标条件与程序2K320013 投标条件与程序2K320020 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管理2K320021 施工图预算的应用2K32002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应用2K320030 市政公用工程合同管理2K320031 施工阶段合同履约与管理要求2K320032 施工合同索赔2K320033 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2K3200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成本管理2K320041 施工成本管理2K320042 施工成本目标控制的措施2K320043 施工成本核算2K32005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K32005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注意事项2K320052 施工技术方案确定的依据2K320053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与实施要求2K320054 交通导行方案设计要求2K32006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2K320061 施工现场布置与管理的要点2K320062 环境保护管理要点2K320063 劳务管理要点2K32007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进度管理2K320071 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方法的应用2K320072 施工进度调控措施2K320073 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与总结2K32008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2K320081 质量计划编制注意事项2K320082 质量计划实施要点2K320083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管理措施2K320084 施工质量控制要点2K320090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2K320091 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092 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093 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094 冬、雨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2K320095 压实度的检测方法与评定标准2K320100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2K320101 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事故预防措施2K320102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103 预应力张拉施工质量事故预防措施2K32011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2K320111 地铁车站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112 喷锚支护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120 城镇水处理场站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2K320121水处理构筑物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122给水排水混凝土构筑物防渗漏措施2K320130 城镇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2K320131 城镇燃气、供热管道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132 柔性管道回填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2K320140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2K320141施工安全风险识别与预防措施2K320142施工项目安全目标的制定和管理要点2K320143施工项目全过程安全管理内容与方法2K320150 明挖基坑与隧道施工安全事故预防2K320151 防止基坑坍塌、淹埋的安全措施2K320152 开挖过程中的地下管线的安全保护措施2K320153 喷锚暗挖法施工安全措施2K320160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预防2K320161 桩基施工安全措施2K320162 模板支架和拱架施工安全措施2K320163 箱涵顶进施工安全措施2K320170 市政公用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2K32017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2K320172 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2K320180 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K320181 工程竣工验收要求2K320182 工程档案编制要求2K320183 工程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2K320184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与报送的规定2K330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与标准2K331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律规定2K331010 城市道路管理有关规定2K331011 道路与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应遵循的原则2K331012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规定2K331020 城市绿化管理有关规定2K331021 保护城市绿地的规定2K331022 保护城市的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规定2K332000 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标准2K332010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2K33201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技术管理的基本规定2K332012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开放交通的规定2K332020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2K332021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2K332022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2K332030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2K332031 喷锚暗挖法隧道施工的规定2K332032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2K332040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2K332041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所用材料、产品的规定2K332042 水池气密性试验的要求2K33205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2K332051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规定2K332052 给水排水管道沟槽回填的要求2K332053 给水排水管道内外防腐蚀技术要求2K332060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2K332061 供热管道焊接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2K332062 直埋保温接头的规定2K332070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2K332071 钢管焊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2K332072 聚乙烯燃气管道连接的要求2K332080 工程测量及监控量测的有关规定2K332081 工程测量主要技术的有关规定2K332082 监控量测主要技术的有关规定2K333000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2K333001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2K333002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工程范围2K333003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考试大纲,想要报考的小伙伴仔细看清楚哦。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备考在即,抓紧时间吧。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其它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必背考点的相关信息。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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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璐璐131483

二级建造师考试一共要考三个科目,包含两个为公共科目,属于必考的科目,剩下的一门为实务专业科目,两个公共科目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实务专业科目又分为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矿业、机电、市政6个专业方向可供选择。关于这6个专业,大家可以根据难易成都、市场前景或者通过率来选择。无论选择哪个方向,实务考试不仅是重点也是难点,很多考生败在了实务科目上。所以我们在备考二建的时候要有侧重点。公共课程是各个专业都要考试的课程,其讲述的内容具有通用性。专业课程则是公共课上讲述的原则、原理和法律法规在专业领域的具体应用,是我们复习的重点也是难点。经常有考试咨询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难易程度,根据各专业考生的反映和通过率做了一个难易度排行,从难到易:1、矿业工程;2、水利水电;3、市政;4、公路;5、机电;6、建筑;以上排行不代表科目真实难易度,仅供大家参考。二级建造师考试还是个需要实操经验的考试,没有相关行业的实际经验,考试起来难度会很大。如果你是没有什么经验的小白,可以考虑找个培训经验丰富的老师指导,可以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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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拉妹妹12

二级建造师承揽的工、民建范围:层数25层以下,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以下。住宅工程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10万平以下;其他房建工程:合同额3000万以下。 一般你记住25层、100米、30000平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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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雪飞CXF

围绕教材图纸不用看得懂,我也不懂看图纸照样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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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在天wxd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如题,您好:打印好准考证。有些考友就喜欢拖到后面去打印,提前几天打印好,记住自己存放准考证的位置,以免自己错过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出现一些意外状况,有时间缓冲处理。(要是怕忘记自己准考证放在哪了,可以放的时候给手机定个周四的闹钟,标签就写准考证放置的位置就好)提前订好考点附件的酒店。因为同一天考试的不止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还有教师资格执业考试,所以大家一定要提前预定好考场附件的酒店,以免到时候没地方住就尴尬,或者住的环境不好影响考试发挥。安排好自己本周手头上的工作,能往后放的工作尽量往后放,尽可能多的挤出空闲时间去复习巩固知识,不到考完考试都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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