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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es2Lillian
首页 >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保修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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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干菜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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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第八条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第十一条  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  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一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二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限。第十八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   二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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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的故事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两者的具体区别如下:  1、保修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工程的保修期限,超过这个保修期限则无义务实施保修;  2、缺陷责任期:指承包单位对所完成的工程产品发生质量缺陷后的修补预留的金额;  3、保修期:最低为两年(水、电、装修等),防水为5年,主体结构、基础为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4、缺陷责任期:通常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具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保修金的退还时间,则为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4天内承包单位申请退还剩余的保修金(难免有发生缺陷修补支付的可能)。  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80号内均有规定;  缺陷责任期在建质[2005]7号,最新的《标准文件》(九部委令56号)的合同通用条件内有。  【回答】学员suifengwudong78,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般是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若是等到保修期结束后再退化的话,时间太长。比如说主体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合理的设计年限,不可能等到其保修期结束后再进行退还。  ★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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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语佳诚

稳拿的10分:关于数字的知识点 P3注册有效期3年。 P10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16、10。 P19专利权保护年限20(发明)、10(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商标10年。 P20诉讼时效:普通2年;短期1年(4种情况:身体、租金、质量、寄存);特殊:涉外合同4年、海运1年;最长20年。中止:法定事由(不可抗力、其他障碍)、6个月、继续计算。 P24预告登记时效:3个月。 P28资金落实:工期不足一年的,50%,超过一年的,30%。 P29不需申请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30万,300m2)。 P30施工许可证延期与中止:施工许可证 应3个月内开工 例外(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 延期 中止 管理机关 发证机关 发证机关 批准机关时限 2×3个月 1个月 6个月起算日 开工日、延期届满日 中止施工日 开工日其他 自行废止 报告;满1年核验 报告;超过6个月重新报批 P39强制监理范围:公用(3000万),5万m2住宅,3000万基础设施。 P42强制招标规模标准:施工200万,设备、材料采购100万,勘察、设计、监理50万,总投资额3000万。 P53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P54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P44施工投标保证金上限Min{2%,80万},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P47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P50-51确定中标人:书面评标报告后15日,最迟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投邮主义),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P57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P64生产安全事故分类: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1亿元以上直接损失);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损失);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1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报告1小时(事故单位),2小时(安监部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报;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 P74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报送安全施工措施的责任 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供;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将拆除工程发包给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15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P79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 P8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办延期,无死亡事故,经同意,不再审查,延期3年。 P93质量保修期各规定: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防水5年;暖通2个采暖期;电气、给排水、设备安装、装修2年。 P98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质量监督机构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P9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建设单位将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批文报主管部门备案。 P10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P106试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在投入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P108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可能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申报。 P118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矿山井下、4级;经期:高处、低温、冷水、3级;孕期:3级,7个月以上不加班不夜班;90天产假;哺乳1年内:3级,不加班不夜班;未成年:矿山井下、有毒有害、4级。 P121-12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1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争议案件的当事人在接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 P124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P12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年;(2)10+10年;(3)两次。 P125-126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P128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提前3日(试用期)。 P129-130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或经济性裁员,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经济性裁员(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P131补偿标准: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 P139、P140:档案验收3个月。 P141纳税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 P147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公民50元,法人1000元以下,警告。 P169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P185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P18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 P196-198未约定保证期限:6个月;留置:不少于2个月;定金数额上限:主合同标的额的20%。 P211法院接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执行,当事人不服,可申请复议,但不停止执行,15日内不起诉,解除财产保全。 P214普通案件审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报上级法院批准;人民法院7日内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P214上诉期限,判决15日,裁定10日。P216再审期限,2年内;P217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6个月未执行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P221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诉讼7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P22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P225-226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P227提起行政诉讼期限:先复议不服决定的,15日内;逾期不做决定的,期满15日内;未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知道具体行政行为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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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73239085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二、保修期限不同1、保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2、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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