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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津冀职称资格可互认。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2、江浙沪职称互认;二建等允许跨区注册。在两省一市已经按照国家规定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示范区内跨域从事与原专技职务相同或相近工作的,无需复核或者换发职称证书。3、陕西二建入藏注册。为了满足西藏自治区的发展需求,西藏陕西两省达成合作,允许陕西省二级建造师入藏注册执业。4、川渝职称互认。持有两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由用人单位按需择优自主聘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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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二建证书能通用大家都听说过,但是没有具体案例,6月22日有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江苏的建造师注册到上海长三角地区的公司,有点遗憾的是浙江、江苏取得的二建证书,目前只能在上海的示范区内申请初始、延续、增向注册相信过不了多久,江浙沪就能全面互通,全面开放只需等官方发文,系统对接已经打通,技术层面已经不存在问题了,至于为什么不一步到位?在我国,任何事情都是先找试点,利弊看的透透的了在全面实施,相信江浙沪通用后,下一步就是全国二建的通用除了江浙沪通用外,目前西藏可以接受陕西的二建证书,福建、海南可以接受外省的二建在本省注册,但有考生反映,证书跨省注册后,在返回原省份,有些省份就不认了,造成爹不痛娘不爱的局面,依小崔看,尽量还是在本省注册吧,其他省份不能跨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