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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花花Nancy
首页 >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如何退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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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火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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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本人写一份退回申报数据的申请报告加盖聘用企业公章寄至住建部注册中心,由住建部注册中心退回申报数据,但如果申报数据已进入公告流程的,将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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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恩哥哥

建造师本人写一份退回申报数据的申请报告加盖聘用企业公章寄至住建部注册中心,由住建部注册中心退回申报数据,但如果申报数据已进入公告流程的,将不予退回。

332 评论(11)

茜茜Julie

只能通过企业撤回

151 评论(8)

微雨燕双飞1988

[省建设厅]回答内容您好,如果一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注销注册等业务申请已上报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状态,可采取以下方式申请退回:1、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浙江省厅政务办理中心窗口申请退回;2、可将退回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0571-85216024申请退回(要求写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所申请的事项名称、退回的原因及联系方式等),收到传真后我们会在当天及时退回。如果没有退回,请个人或企业自查:第一,一建注册系统尚未报至省级主管部门,该业务仍然停留在企业版。请逐步查询业务申请停留在哪个环节,以便有针对性的联系相关部门或单位及时退回。注:省级只能退回一步到新单位企业版,再由新单位退回到原单位企业版,再由原单位企业版退回到个人版;第二,如果外省调入浙江请联系原省级退回。感谢您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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