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足一世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法律依据】:《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来海南工作外国人的服务和管理,切实维护外国人及其聘用单位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本省人才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吸引各类急需紧缺的外国人才,不断加大开放力度,稳妥有序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