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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里斯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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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Sop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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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考试大纲是一致的,但是一二级区分度在于,前者是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公布成绩;后者是由各省市自主命题、考试;因而二级建造师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而在考试上有所侧重。《建设工程经济》科目考试大纲1Z100000建设工程经济  1Z101000工程经济  1Z101010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  1Z101011利息的计算  1Z101012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  1Z101013名义利率与有效利率的计算  1Z101020技术方案经济效果评价  1Z101021经济效果评价的内容  1Z101022经济效果评价指标体系  1Z101023投资收益率分析  1Z101024投资回收期分析  1Z101025财务净现值分析  1Z101026财务内部收益率分析  1Z101027基准收益率的确定  1Z101028偿债能力分析  1Z101030技术方案不确定性分析  1Z101031不确定性分析  1Z101032盈亏平衡分析  1Z101033敏感性分析  1Z101040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1Z101041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  1Z101042技术方案现金流量表的构成要素  1Z101050设备更新分析  1Z101051设备磨损与补偿  1Z101052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原则  1Z101053设备更新方案的比选方法  1Z101060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分析  1Z101061设备租赁与购买的影响因素  1Z101062设备租赁与购买方案的比选分析  1Z101070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1Z101071提高价值的途径  1Z101072价值工程在工程建设应用中的实施步骤  1Z101080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1Z101081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选择原则  1Z101082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应用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1Z102000工程财务  1Z102011财务会计的职能  1Z102012会计核算的原则  1Z102013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1Z102014会计要素的组成和会计等式的应用  1Z102020成本与费用  1Z102021费用与成本的关系  1Z102022工程成本的确认和计算方法  1Z102023工程成本的核算  1Z102024期间费用的核算  1Z102030收入  1Z102031收入的分类及确认  1Z102032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核算  1Z102040利润和所得税费用  1Z102041利润的计算  1Z102042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试大纲2Z1000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Z101000 施工管理  2Z101010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2Z10101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  2Z101012 施工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2Z101020 施工管理的组织  2Z101021 项目结构分析  2Z101022 施工管理的组织结构  2Z101023 施工管理的工作任务分工  2Z101024 施工管理的管理职能分工  2Z101025 施工管理的工作流程组织  2Z101030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2Z101031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2Z101032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方法  2Z101040 施工项目管理目标的动态控制  2Z101041 动态控制方法  2Z101042 动态控制方法在施工管理中的应用《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2Z2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Z2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 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2Z2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2Z20102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2Z2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2Z2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  2Z2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2Z201041 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  2Z201042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2Z2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2Z2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2Z201052 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  2Z2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2Z20106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2Z2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Z2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2Z20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2Z20107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科目考试大纲2H300000 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  2H310000 机电工程施工技术  2H311000 机电工程常用材料及工程设备  2H311010 机电工程常用材料  2H311011金属材料的类型及应用 2H311012 非金属材料的类型及应用 2H311013 电气材料的类型及应用  2H311020 机电工程常用工程设备  2H311021通用工程设备的分类和性能 2H311022 电气工程设备的分类和性能 2H311023 专用工程设备的分类和性能  2H312000 机电工程专业技术  2H312010 机电工程测量技术  2H312011 测量要求和方法 2H312012测量仪器的功能与使用  2H312020 机电工程起重技术  2H312021主要起重机械与吊具的使用要求 2H312022常用的吊装方法和吊装方案的选用原则  2H312030 机电工程焊接技术  2H312031 焊接工艺的选择与评定 2H312032 焊接质量的检测方法  2H313000 工业机电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10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11机械设备安装的施工程序和要求 2H313012 机械设备安装精度的控制  2H31302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21电气装置安装的施工程序和要求 2H313022 输配电线路的施工要求  2H313031管道工程的施工程序和要求 2H313032管道系统试验和吹洗要求  2H313040动力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41汽轮发电机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技术 要求  2H313042锅炉系统主要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2H313050静置设备及金属结构装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51静置设备制作与安装技术要求 2H313052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技术要求  2H313060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61自动化仪表安装的施工程序和要求 2H313062自动化仪表设备和取源部件的安装要求  2H313070防腐蚀与绝热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71 防腐蚀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2H313072 绝热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2H313080工业炉窑砌筑工程施工技术  2H313081 炉窑砌筑工程的施工程序和要求 2H313082 耐火砖砌筑施工技术要求  2H314010 建筑管道工程施工技术  2H314011 建筑管道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 2H314012高层建筑管道施工技术要求  2H314020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  2H314021 建筑电气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 2H314022防雷和接地装置的施工技术要求  2H314030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  2H314031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 2H314032 风管系统的施工技术要求  2H314040 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技术  2H314041 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 2H314042智能化系统设备和元件安装技术  2H314050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  2H314051 消防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 2H314052 消防工程的验收要求  2H314061电梯工程的组成和施工程序 2H314062电梯工程的验收要求  2H320000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2H320010 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2H320011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要求 2H320012 施工招标的条件与程序 2H320013 施工投标的条件与程序  2H320020 机电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H320021施工分包合同的实施 2H320022施工合同变更与索赔  2H320030 机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H320031 施工组织设计策划 2H320032施工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2H320040 机电工程施工资源管理  2H320041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 2H320042 材料管理的要求 2H320043 机具管理的要求  2H320051 施工技术交底 2H320052 设计变更程序 2H320053施工技术资料与竣工档案管理  2H320060机电工程施工进度管理  2H320061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2H320062作业进度计划要求 2H320063施工进度偏差分析与调整  2H320070机电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2H320071施工质量预控  2H320072施工工序质量检验  2H320073施工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2H320080机电工程项目试运行管理  2H320081项目试运行条件 2H320082项目试运行要求  2H320090机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2H320091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2H320092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 2H320093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H320095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处理  2H320100 机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2H320101 施工现场的沟通协调  2H320102 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的管理  2H320103 施工现场绿色施工措-  2H320104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  2H320110 机电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2H320111 施工成本计划 2H320112 施工成本控制 2H320113 降低施工成本的措施  2H320120机电工程施工结算与竣工验收  2H320121 施工结算 2H320122 竣工验收  2H320130 机电工程保修与回访  2H320131 保修的实施 2H320132 回访的实施  2H330000 机电工程项目施工相关法规 与标准  2H331000 机电工程施工相关法规  2H331010《计量法》相关规定  2H331011施工计量器具使用的管理规定 2H331012 施工现场计量器具的管理程序  2H331020《电力法》相关规定  2H331021 电力用户用电的规定 2H331022 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的规定  2H331030《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  2H331031特种设备的规定范围  2H331032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的许可制度  2H331033 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  2H332000 机电工程施工相关标准  2H332010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要求  2H332011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项目划分  2H332012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2H332013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规定  2H332020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要求  2H33202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项目划分   2H332022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与 组织  2H332023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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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可兒雲卿

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接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下、建筑群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下、单项工程合同额3千万元以下。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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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ttyjiang

1、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可以参加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考试,因为该专业属于工程类专业。2、毕业学历需要有中专及以上学历(高中毕业学历除外);需要有两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3、关键一个问题:专业对口,工作对不对口?如果工作不对口,没有充分的工作经验,机电工程实务课很难通过的。因为应用电子是弱电,而机电工程呢,考试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安装、起重机械、通风与空调、电气焊接、管道安装、消防设施安装、炉窑砌筑、变压器安装、机电工程施工等等内容,涉及内容广泛,而非弱电无线电,所以在复习时一定要投入很大的精力,否则通过很困难的。实务课肯定有案例题,就是告诉你现场施工时一些质量方面的、流程方面的错误、问题,让你指出来,然后改正;或者让你画一项机电工程项目安装进度网络图、或者让你指出某项机电工程的安装质量标准!因此该专业,实质上应该叫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有何疑问,可继续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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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剪寒梅love

回答 亲,您好!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接单体建筑面积在3万平米以下、建筑群建筑面积在10万平米以下、单项工程合同额3千万元以下。 对于二级建造师参加工程招投标或工程项目经理,是有一定的要求及规定的,超出工程承接施工管理范围的,无法承接工程项目。 首先,二级建造师对应的有企业施工资质,比如说三级施工资质,只能承接六层以下的单体建筑,而二级施工总承包可以承接12层以下的建筑,而施工总称一级资质可以承接更大的工程项目,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只要是工程都可以承接,而除了楼层高度外,建筑面积等也有相应的要求。 二级建造师参加工程招投标只能在三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中使用,一级资质和特级总承包资质只能用一级建造师进行投标和担当项目经理。 更多2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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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咪抱抱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12月9日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2]111号发布)第一章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第四条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第五条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第二章第六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第七条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第九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知识与能力和专业知识与能力两个部分。其中,专业知识与能力部分的考试,按照建设工程的专业要求进行,具体专业划分由建设部另行规定。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第十一条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十二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第十三条 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十四条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第十五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第三章第十六条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第十七条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二)无犯罪记录;(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第十九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条 人事部和各级地方人事部门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第二十二条 经注册的建造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四)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的。(五)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执业的。(六)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第二十三条 建设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第二十五条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第二十六条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一)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十七条 一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工程管理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施工管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三)具有丰富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四)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第二十八条 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一)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二)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三)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第二十九条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第三十条 建造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实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之前,对长期在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岗位上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与丰富实践经验,并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通过考核认定办法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核认定办法由人事部、建设部另行制定。第三十二条 建造师的专业划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确定和具体执业要求由建设部另行规定。第三十三条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并分别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第三十四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和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第六章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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