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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efree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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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小白爱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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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注册建造师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注册执业人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二级建造师考试科目有三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制度。

164 评论(9)

jessiedido

二级建造师是一种执业资格,就是你拿到证以后才可以以二级建造师(项目经理)的名义参与建设管理工作。不属于职称。工程师是职称的一种。

213 评论(12)

中艺古典家具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81 评论(9)

花小卷2010

你好,“二建”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301 评论(11)

谷穗的宝贝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题目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考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1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或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考过应试科目为合格。国家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二级建造师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工程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34 评论(8)

冬眠的羽毛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303 评论(11)

蹦蹦跳跳321

“二建”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个科目。专业分: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六个专业。二、报考条件: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1、考三科: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2、考两科: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3、考一科: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199 评论(15)

冬日恋鬼

不属职称,何来级别?只是一种执业资格。

250 评论(15)

jimmy吉米吉米

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国家对造价工程师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是由原全国造价员取消后,新增的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相关职业资格决定的通知》(建办人〔2016〕7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造价管理协会及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应停止开展与造价员资格相关的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也不得以造价员资格名义开展培训活动。同时应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造价员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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