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中之子
candys0814
一建的实务是最难的。突破实务的具体方法如下:1、多打擦边球遇到的每个案例分析题目都要尽量自己先做一遍,知道自己不足之处,然后再对照标准答案,因为知识点太散,所以很多人记不住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就需要你尽量回忆答案的大致内容,尽量的往得分点上靠,把脑海中有的东西全部写出来,多打擦边球。只要答对一个点,复习就算有成绩。2、研究真题,突出重点真题可以反映出考试考察的重点在哪里,找出之后就可以着重看。比如历年考点集中在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方式、施工程序、网络图的分析计算、索赔、实务的专业知识,这些都是每年考试考察的重点,要有针对性的复习。实务与其他三门科目也有联系,比如法规中的招投标法在实务中也有说到,那就需要相互对照的复习记忆,这样不仅能加强理解,而且还能节省复习时间。3、结合实际操作审题在答题时一定要认真阅读题干中的材料、问题,思考问题一定要以题干中给出的限定条件作答,不要做无谓的联想,自己给题目设定很多前提条件。一定不要这个样子,结合实际审题,猜测出题者的心思和想法,想想出题者出这个题目的意义在哪里。了解了出题者的信息,回答起来也就事半功倍。认真审题,不要想的太复杂,是什么就答什么。4、作答时要以教材为准上面说了审题要结合实际去推测出题者的想法是什么,但是到了答题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教材标准答案来。有些考生本身就有很多年的工作经验,在做题时会用到自己实际工作中的做法来答题,但很多情况下这样是不符合规范的。既然参加的是考试,就要按照教材中规定的内容来答。5、答案要简练在答题时一定不要根据自己的想法展开论述,废话要少。多写些有用的知识点。要题目问什么就答什么,不要答太多无用的内容,既浪费时间还有可能被扣分。6、复习要有逻辑性,联想记忆有些考生在复习时不注意逻辑,看到哪里算哪里,看到一个知识点记住一个知识点,毫无效果。一定要会联想复习,一个一个的知识点连串起来复习。还有答题要仔细,题目中明明先让判断正误再说明理由,结果答题时,只说明理由没有结论或只有结论没有理由,那么这个题的分数就要被扣掉一部分。一定要看清题目要求,然后按步骤回答完整。
今日风向左
如果毕业后从事对口专业,那你首先必须了解行业内的行情及前景,好定位自己以后的方向!另外从事建筑行业最好要有建造师资格证,也是对自己的一个肯定!常见的建造师资格证有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这个证件是必须要通过考试才能获得的,我当初考试建造师资格证时,可谓是经历了人世沧桑,看尽了世态炎凉…我不会说一次性要过三门内心是多么的痛苦…我也不会说为了工作结束后没找工作在家足足呆了一个月连一本书都没看完内心是多么的懊悔…更不会说当临近考试的那几天跟热锅上的蚂蚁似得狂做题,结果是低得可怜的正确率,完全将我的动力消耗掉了…我只想说始终战胜不了自己的惰性。好吧!后来是在某大网站上找了很多资料学习,这次彻底的改变了我的命运,不出意外考试顺利拿到了建造师资格证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最重要的还是铁了心要做的事,自己有没有投入十分的热情,有没有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最后相信你定能成功!
猪猪侠xtt
一级建造师证好不好考,这得因人而异吧,请看一下分析:假定仅从表面上的经过率来看,确实是挺难的。但从进一步讲,构成通过率低的要素,并不只仅是考试难度高。过来人都知道,在一级建造师的考试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缺考的情况,致使整个考场都剩不下几个人。加上一级建造师证书的火爆,报名基数也非常大,但这其中,有很多人都是盲目跟风,根本没有下功夫去复习备考,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参试的,结果当然不可思议。这些要素,都拉低了一建的通过率,最终构成了表象上的通关难度。其实曾经考过一级建造师的人士表示,考试难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在努力备考复习的人群中,通过率其实还是很可观的,最怕的就是心理上未战先怯,这也是考证的大忌。我认为一级建造师并不难考,特别对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更不难,那为什么每年通过率都不高呢?主要是几个方面原因:第一国家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考试难度,控制通过率;第二报考一级建造师的人大部分都是建筑行业的,建筑行业的人优势是对实际操作都熟悉,知识点理解记忆很容易,劣势就是建筑行业的人都太忙了,报名了但没时间看书,每年都有好多弃考的,然后就是看的不冲分的,大多数人不过但都差那么几分;第三报考的人没有考试经验,没有自己的学习方法,有的人考了十年都没过,十年中每一科都通过了,就是没保证在一个滚动周期内,新人备考要学会总结自己学习方法,提高效率,多请教考的人,探讨一下考试经验。规划好自己的时间,找到好的学习方法,战胜一级建造师真的没有那么难。其实相比自己上学时候的考试,建造师考试算是非常简单了。只是工作以后的考试,全靠自己自觉,再也没有督促你的老师。
风中传音
我把考取的要求发给你,你看了就知都是否好考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注 册 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第六条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第七条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的人员,应当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全部申报材料送同级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八条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九条 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 第十一条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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