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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达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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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山青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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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功报名二建的话,需要中专及以上学历,工程及工程经济类相关的专业,且满足2年及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行业工作经验,方可成功报名!如果你有任意一项条件不够的话,一定要先想办法搞定!拓展资料:补充下各省最新的二建政策,有的省份不限专业但会适当提高工作年限要求,可以参考下:一、审核社保的省份:北京、天津、江西、云南、上海、青海、吉林、安徽、湖南二、满足相应条件后不限制专业或学历的省份:江苏、安徽、重庆、河北、陕西、山东、浙江三、工作年限要求放宽的省份:安徽、新疆、陕西四、工作年限要求严格的省份:上海、四川、江西五、考试时间和其他地区不一致的省份:甘肃、福建拓展资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符合上述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三)已取得当地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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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呢榕儿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为:1、基本要求遵纪守法。2、学历要求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3、工作年限要求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二级建筑师的备考技巧:1、紧扣教材,打好基础。全面梳理整本书的框架,分清重点和非重点。只有把基础打扎实了,后面的学习才能稳扎稳打。2、对书中的重点、难点以及热点问题进行重点学习,把这些知识点弄懂,搞透。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3、合理地安排学习时间,在各个科目上的时间分配要合理,弄清楚各个科目和章节在考试中所占的分值。分值占比比较高的知识点多花时间,重点地仔细地学习。掌握了这些分值占比高的知识点后再去学习分值少或不太常考的知识点。这样万一复习时间不够用的时候也可以先把重要的知识点学完。4、配合做练习题。在网上买一些资料,进行练习。历年的真题一定要刷一遍,特别是经常错的题目和知识点,要反复地练习,最好汇总一个错题本,进行专项错题训练。5、考前注意休息,放松心情。对照考试大纲,回顾一遍知识点,翻阅错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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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嘎多~

二级建造师考全科报名条件(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二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三)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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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脉含情阿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设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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