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4
浏览数
243
爱尔兰咖啡啊
每天只睡4小时
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可乐你不乖
一级建造师关于增项专业暂时没有该项限制,具体以当年度考务通知为准。
hansile2002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有10个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增项未考过的专业。10个专业可以全考完,但只能注册三个,未来可能只能两个。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专业: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增项的条件:“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优质建造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