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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又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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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072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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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大纲已公布,小编将相关二级建造师施工管理考试大纲内容公布,希望考生们能够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2Z101000施工管理2Z101010施工方的项目管理2Z101020施工管理的组织2Z101030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编制方法2Z101040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2Z101050施工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2Z101060施工风险管理2Z101070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法2Z102000施工成本管理2Z102010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与计算2Z102020建设工程定额2Z102030工程量清单计2Z102040计量与支付2Z102050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程序和措施2Z102060施工成本计划和成本控制2Z102070施工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2Z103000施工进度管理2Z103010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目标和任务2Z103020施工进度计划的类型及其作用2Z103030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方法2Z103040施工进度控制的任务和措施2Z104000施工质量管理2Z104010施工质量管理与施工质量控制2Z104020施工质量管理体系2Z104030施工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2Z104040施工质量事故预防与处理2Z105000旌工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2Z1050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2Z105020施工安全生产管理2Z10503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2Z105040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2Z106000旌工合同管理2Z106010施工发承包模式2Z106020施工合同与物资采购合同2Z106030施工合同计价方式2Z106040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2Z106050施工合同的索赔2Z10606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2Z107000施工信息管理2Z107010工信息管理的任务和方法2Z107020施工文件归档管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大纲,想要报考的小伙伴仔细看清楚哦。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备考在即,抓紧时间吧。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其它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必背考点的相关信息。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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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 大类、41 条: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 所列行为;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机密;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 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那个,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 年。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之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处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3、公布的变更: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以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依法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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