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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笑的颜小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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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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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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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职业技能提升的行动不限制地域和户籍,符合田间的劳动者在当地参加培训就可按规定领取补贴。其次,必须要参与培训取得证书才可以领取补贴,补贴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不过各地情况不一,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人社部。再次,原则上规定每年每人享受补贴不可超过三次,同职业同等级只限一次。最后,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也有资格参与培训领取补贴,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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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菲宝宝

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五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v)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第六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第七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附表1-1);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聘用企业将《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附表1-2)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材料附件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其中,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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