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的风筝123

小草儿嬢嬢
你好一、办理依据:1、《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3、《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二、办理条件:1、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证明。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需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2、附件材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红印的页面均需复印)《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增项专业注册提供,正反面内容均需复印);1)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2)申请人与执业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执业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3)《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4)申请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四、材料要求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亲爱的玉玉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所需资料:(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受理程序: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有关部门应当在受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移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审核完毕,并将审核意见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单位: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法律责任: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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