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7

  • 浏览数

    310

吃货阿呀
首页 > 建造师 > 合肥二级建造师补办程序

7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小黑鬼佐二

已采纳
一、受理对象资格证书遗失、损坏需补办、更换的人员。二、受理范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含原国家人事部)印制的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职(执)业资格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原上海市人事局)印制的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证书。

81 评论(15)

奈奈小妖精

首先,挂失,然后再补办就行

95 评论(14)

annettahjj

法律分析: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丢失可以在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补办执业资格证书。补办证书需提供的材料: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4纸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的证件照一张。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污损注册证书或执业印章,需要补办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的证明,向原注册机关申请补办。原注册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217 评论(8)

三生皆缘

首先需要挂失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240 评论(9)

馒头笑开了花

先要在公开发行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准备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4纸打印);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4.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的证件照一张。具体步骤:A申请人登陆“中国建造师网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填报,打印相应申请表。(申报网址:)第1步:打开网页第2步:点击“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如图)第3步:进入“建造师管理系统”页面(如图),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第4步: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图),并在出现红色文字的区域选择省份(为了方便演示,在此选择北京市),点击“进入”;第5步:出现“北京市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页面,(图)第6步: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图)第7步:进入“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页面(有配图),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重新、遗失等注册登录入口”下填写相关信息并登录。第8步:保存并生成个人申请数据文件。第9步:打印申请表,申请表带有条形码B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原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以北京为例)相关材料(即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提示:上述材料中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并交验原件,申请表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C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办理D申请人登陆二级建造师(临时)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在系统内查询办理结果(图)E申请人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印章未办理丢失补办的不需要领取执业印章(注:领章须带受理通知书原件)F申请人到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住建委领取证书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机构:原聘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地的区县住建委受理方式:网上填报、书面受理

231 评论(15)

DPWX遁遁

(一)在所在地人事考试中心补办执业资格证书,补办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本人签字,单位盖章,A4纸打印);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4.本人近期一寸蓝底或红底的证件照一张。

315 评论(15)

憨丶小包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 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污损更换和注销注册有关规定,对注册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查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提问 不是注册证遗失,是资格证遗失。 回答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 您去哪里看一下~ 提问 好的,谢谢 回答 亲,已经为您作出详细的解答,请您务必仔仔细细阅读,阅读结束之后有什么疑问或者有什么不懂的地方,您可以继续问我。 根据您提问的问题,我这边给您回答了之后,并且发送了与您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知识,这些都是对您很有帮助的,您这边可以看一下我给您发送的内容 很高兴这次为您解答!如果您对我以上针对性的回复觉得满意的话,可以给我一个赞,并点击我的头像进行关注,以便进行定向咨询哦,百度平台合作律师期待下一次为您排忧解难~~~ 更多13条 

219 评论(9)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