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乐狗DOGS
MrcuriosityZ
注册二级建造师再教育是指: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二级建造师管理条例”规定: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到期后应申请延续注册。继续教育在3年内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一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我不是水蜜桃
早就开始了,去年就好样是开始实行的这个告知陈承诺制,因为这个相对来说是比较方便省事的,前期报名的时候,你只需要将你本人的信息填上以后就可以了,这样既简单化了审核流程也方便了人员报名,不像之前报名的时候似得,一审核就是审好几天,然后还得天天的登录上去看一下,看看是否审核通过了之类的,总的来说这种告知承诺制还是很方便的。
莹火虫妹妹
3年内不得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五年过了应该可以考了。二级建造师综合意义和综合职能上来讲和一级建造师相差不多。综合大体有以下两点。一、二级建造师可以到相应资质建筑业企业单位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证书由来: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非常必要。这项制度的建立,必将促进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我们进一步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更好地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
0密星猛龙0
知识点一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知识点二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 大类、41 条: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 所列行为;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机密;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 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知识点三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那个,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 年。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之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处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3、公布的变更: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以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依法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知识点四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拎拎同学
一、实行报名事项告知承诺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我省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在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一)报考人员报名参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时,国家有关部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将告知内容一次性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不知道自己是否满足报名条件?(二)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到报名地接受资格审核部门的现场资格审核。(三)报考人员应当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承诺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有关部门将按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纳入黑名单。加强部门联动响应,实施联合惩戒。二、明确资格审核职责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发证、注册(登记)和执业全过程。(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无法在线核验或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人工审核,并对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抽查。(二)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查询和处理,并做好报名系统技术服务保障工作。(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资格审核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由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负责,主要包括合格人员抽查、公示、查处等。(一)合格标准确定后,省人事考试机构及时将成绩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和抽查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定,下发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抽查,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0%。发现不合格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人事考试机构依规及时处理。(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机构按要求及时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集中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对举报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分别报送省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对于规模性考试舞弊、相关工作人员严重违纪事件,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纪律监察部门直接查处。(三)省、市人事考试机构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信息和技术服务工作,根据查处结果对考试数据进行相应处理。省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专技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项规定,加强协作配合,不断优化考试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以“减证便民”的实际成效提升报考人员的获得感。
优质建造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