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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基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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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珊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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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业主将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委托给了专业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完成桩基工程后自行决定将基坑的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专业设计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勘察报告完成了基坑支护设计后,即将设计文件直接给了专业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在收到设计文件后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由专业分包单位组织了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该题正确答案:上述整个事件中存在如下不妥之处:()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决定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一家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是不妥的,工程分包应报监理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专业设计单位完成基坑支护设计后,直接将设计文件给了专业分包单位的做法是不妥的,设计文件的交接应经发包人交付给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编制的基坑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组织施工的做法是不妥的,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基坑支护工程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后,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回答】学员zhang,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转向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而且都是要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的。【回答】学员zhang,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这样不是不当的,您的理由并不适当。指明的不妥之处是正确的,但是理由不准确。主要是错在“自行决定”。不妥之处和理由需要是相互对应的。就是认为专项方案编制的问题不妥,其不妥之处也应该是和专项方案的编制有关的。其实专项方案可以由专业的承包范围组织编制,然后其专项施工方案需要由由总承包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问题所属科目: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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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氧V美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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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宝宝zhz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规定: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八部分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包含基坑所处位置、基坑规模、基坑安全等级及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结果、支护结构形式及相应附图;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包含对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分析;3、危险源分析,包含基坑工程本体安全、周边环境安全、施工设备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源分析;4、各施工阶段与危险源控制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含围护结构施工、支撑系统施工及拆除、土方开挖、降水等施工阶段危险源控制措施;各阶段施工用电、消防、防台防汛等安全技术措施;5、信息施工法实施细则,包含对施工监测成果信息的发布、分析,决策与指挥系统;6、安全控制技术措施、处理预案;7、安全管理措施,包含安全管理组织及人员教育培训等措施;8、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包含信息报告、先期处理、应急启动和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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