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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Ren1966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一)聘用单位破产的;(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第十七条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一)有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四)受到刑事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注册建造师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一心不二
【法律分析】:二建注销注册证书流程:一、登陆中国建造师网,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二、选择省份—xx—进入,选择个人登录入口进入;三、在右侧登录入口填写个人信息;四、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注销业务即可;五、填写完毕后保存,再进入企业登录入口,选择二级建造师-注销;六、审核,上报,打印申请表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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