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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笔小新新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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茱莉亚罗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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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养成学习的习惯,每天坚持,不要半途而废,所学知识有限,语言表达能力一般,但是已经竭尽全力去回答,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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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货圈圈y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结束,需要对答案的同学可以到我们官网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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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江之月

一、考试资料贵在精不在多。因为很多考二级建造师的人大部分是上班族,当然现在很多大学生考试的也不在少数。时间比较紧张,按着大纲进行有规划的复习,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报考一个培训班进行系统的复习。二、先复习法规。因为法规有助于我们了解整个建筑工程的框架和系统性,有一个整体性的认识,尤其是对小白来说非常有必要。当然法规全靠背,这个我们要脚踏实地,理解加背诵会有不错的复习效果。之后再复习施工管理和实物,因为二建实务科目是前两科的综合,所以尽量放在最后复习。当然,为了节约时间,考生也可以把实务和施工管理中进度、质量、安全、合同、成本控制的相关章节结合起来复习。三、书是根本。考生要保证充足的看书时间,然后是做题和整理笔记。整理笔记很重要,这个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是成效很高,特别是对于法规这样概念性较多的科目,只要你提炼其中的知识点,构造知识框架,自己亲自整理一套知识点框架体系就可以大致记住考点。四.要做到先易后难。小伙伴们,懂得取舍,大量刷题是非常有必要的,一定要刷真题为主,模拟题为辅。多选题的时候,记住多选和错选不得分,因此对于拿不准的题我们应该宁可少选也不要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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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meiyan01

知识点一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可分为两大类:一良好行为记录; 二不良行为记录。 知识点二 建筑市场施工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一)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共分为5 大类、41 条:1、资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2、承揽业务不良行为认定标准;3、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认定标准;4、工程安全不良行为认定标准;5、拖欠工程款或工人工资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二)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 所列行为;2、为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3、泄露商业机密;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 用;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知识点三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和奖惩机制 (一)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1、公布的时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那个,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 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 个月至3 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 年。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 个工作之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 个月。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 个月的,公告期限从起决定。 2、公布的内容和范围:《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属于《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范围的不良行为记录处在当地发布外,还将由建设部统一在全国公布,公布期限与地方确定的公布期限相同。 3、公布的变更:行政处理决定在被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公告部门依法不停止对违法行为记录的公告,但行政处理决定别依法停止执行的除外。 (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规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逐步建立诚信奖惩机制,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 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担保和保险、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充分利用以公布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信息,依法对守信行为依法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 知识点四 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的基本规定 (一)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分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评价标准内容以建筑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 (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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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hermatthaus

【导读】距离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仅剩不多,相信大家都在紧张的备考之中,为了帮助大家更加高效高质的进行备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的关于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科目备考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民事诉讼制度掌握诉讼管辖我国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掌握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民事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指定诉讼代理人,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民事诉讼代理中,最常见的是委托诉讼代理人。掌握证据的种类并熟悉证据的保全和应用以及诉讼时效制度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主要有八种形式: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的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证据的应用包括证明对象、举证责任、证据收集、证明过程、证明标准。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诉讼时效的期间通常可划分为四类:其一,普通诉讼时效,其时效期间通常为2年;其二,短期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诉讼时效为1年;其三,特殊诉讼时效,其时效不是由民法规定的,而是由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其四,权力的最长保护期限,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掌握审判和执行程序审判程序可以分为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其中: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四个阶段。二审程序包括上诉的提起和受理、上诉的审理、对上诉案件的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特别程序审理的对象不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确认某种权利的实际状态;与建设工程相关的特别程序,主要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及实现担保物权案。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和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执行程序是实现裁判书内容的过程,对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的法律文书,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具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履行其给付义务的行为。应当熟悉执行根据、执行案件的管辖、执行程序的发生、执行中的其他特殊问题、执行措施、执行终结等问题。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保修范围、保修期限。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规定:产权人委托具备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违法超期使用,产权人承担责任保修义务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1)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责任,通过建设单位向其索赔。(2)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谁采购谁负责。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金5%。(1)因承包人原因无法按期进行竣(交)工验收,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2)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竣工结算、质量争议的规定(一)工程竣工结算的规定《合同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1、工程竣工结算方式与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2、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3、工程竣工价款结算;4、索赔及合同以外林星项目工程款结算:发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5、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事项的处理: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6、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7、工程价款结算管理。(二)竣工工程量争议应当如何处理《建筑法》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呢无偿修理或者返还、改建。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还或改建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付。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科目备考要点”,如果各位还想了解其它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必背考点的相关信息。关注小编及时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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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吉咕咕咕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都是通过笔试来大卷的一般要点都是每年不同的答题方式表达出结构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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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年凉薄

二级建造师考试已经临近了,许多考生因为年龄原因,感觉通过考试的难度越来越大。所以在这里安通学校王老师教大家一些考题的解答技巧和答题的侧重点,希望可以帮助考生成功通过考试。 二级建造师共有:《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三门课。内容基本覆盖了所要掌握的最基本知识点。鉴于此学员们必须多读书以加深印象。了解分值比重很重要,这样才能把握重点、难点,保证考试及格过关。要求掌握的一定要看,这部分占到了考试分数的70%,要求熟悉的占到20%,了解的大概10%左右。学员可以根据自身的状况和条件来复习。 考题类型也要掌握,考前多做些练习题可以很好的进入临考状态。考试以选择题为主,单选和多选题加起来大概占全部分值的80%左右。并且难度偏低,只要听一些辅导课程,多做课堂练习,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由于多选题的要求是选对给分,选错不给分,因此对没有把握的题目应该放弃,才能保证尽量多拿分;此外多选题给出5个选择答案,既然是选择题,就不可能选5项,最多4项,这在以往的考试中有过教训,要注意审题。 对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3道案例分析题这事考核学员综合能力的测试,难度偏大。学员看到题目的时候一定要冷静,充分调动、运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点加以分析论述,要大胆地写。改卷老师,对着一张空白卷子是绝对不敢给分的;但对着一张写得较多但错得较多的卷子也不敢不给分,因为里面可能有个别地方是对的,虽然只占20%左右的分值,但考生不能轻易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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