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若1127
建设部令第 153 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建设部令第1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二)只受聘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你其中一个证必须跨省注册。详情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查询。
优质建造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