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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ite妮妮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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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奇诺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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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随时自由转注册,但实际情况是初始注册成功后,需执业满一年方可变更注册单位。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执业企业变更,如果没有与原企业协调好,其实是件很麻烦的事。如果你转出会造成原单位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企业资质要求,不仅仅原企业不同意你转出,就是主管部门也不同意你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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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na小妞仔

转注册需要在初始注册一年之后才可以转注册。转注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出省份的要求,有些省份需要新单位提供社保证明或者本人到场,要注意准备好新单位需要的资料,同时注册时间也会有所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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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兜兜兜得牢

回答 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某某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更多29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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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季节

初始注册的证书在办理转注册的时间上没有限制,只要拿到注册证章就可办理转注。而办理过转注的证书需要再次办理变更注册,就需要满一年之后才能办理。对于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要的材料进行了归总和说明,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即可。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初始注册程序: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问题二:二级建造师只能在参加考试地(省内)注册,不可以在外省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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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点寿司

回答 您好 平台合作律师 很高兴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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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imanTong

一、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如下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年龄超过65周岁的;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01  申报注册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02注册期限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03初始注册提交材料《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04结果公示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建设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05注册证书发放建设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骑缝钢印;经审批同意延续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在注册证书内页加贴建设部统一印制的防伪贴,并加盖骑缝印章。经审批同意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统一编号后发放,办结10日内将《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发放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汇总表》报建设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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