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54

大尾巴喵姬
首页 >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有要求吗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niftynifty

已采纳
有要求,你所申报的单位资质范围是否包含你所报增项

155 评论(8)

蝎子豆丁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330 评论(11)

liushuangr

第十条 增项注册  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附表4-1);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274 评论(15)

Queena兜兜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二)、(三)、(四)部分合订后的材料附件组成。

122 评论(8)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