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淋着雨
(1)建造师注册,先公示后公告,公示期有问题可以投诉,公告期结束才算正式注册。(2)注册证书:公示期不能拿回,因为公告期结束才颁发注册证书。(3)资格证书:早就可以拿回,建设厅查验后就退还给注册单位了。(一)建造师属于弱势群体,从目前情况来看,注册几乎已成定局。(二)取消注册/转注册/收回证书等需要注册单位配合,推荐解决办法:(1)沟通协商,好说好散。(2)向建设厅反映或投诉。(3)请双方熟悉的人士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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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先找到新的挂靠单位,然后把个人系统中的聘用企业变更了,然后通知原单位调出,新单位接收打出变更表,您那个变更表到原单位盖章,原单位所在区建委盖章,还有原单位开的解聘证明盖章原单位章,把您的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变更表,解聘证明给新单位,新单位就去给您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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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注册1、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2、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二、注册期限1、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三、初始注册提交的材料1、《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2、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增项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张二寸照片。(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四资料审查五结果公示对申请初始注册、重新注册、增项注册的,住建部收到初审意见后,20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书面决定,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建设部审批时不再组织专家复审,仅对申请人重复注册、举报情况进行核实。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0日内审核完毕,作出书面审核意见汇总后移送建设部。住建部应将审核意见结果汇总后向社会公示10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具体你可以在广建筑才网上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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