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帅cgnn
小梅子zh
【导语】黑龙江住建厅发布了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管理的通知,宣布自2021年1月4日,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取消人工审批环节,这也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黑龙江新版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详细情况。1、优化审批方式自2021年1月4日,启用新版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系统,取消人工审批环节,涉及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聘用单位变更的应办理注销业务后重新注册)、延续注册、名称变更等业务由系统即时受理、智慧审批,生成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2、业务办理流程(1)填报信息。在办理注册申请前,拟注册人员需持个人CA锁登录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政务系统”)人员信息库,完善个人信息,并确认当前在职单位信息。(2)业务办理。拟注册人员持个人CA锁登录黑龙江建设网-政务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申办(网上办事平台)-人员证书事项-建设执业注册资格证事项,按照《二级注册建造师电子化办事流程》申请办理相关业务。3、有关注意事项(1)原二级建造师系统将于2020年12月30日0时下线,各市(地)住建主管部门对系统中已申请业务应及时予以办结。(2)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二级建造师全部使用电子证书,请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加强服务指导,及时申请换发,以免影响正常职业活动。(3)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办理证书延续业务,逾期未办理延续的自动注销。(4)二级注册建造师应通过个人CA锁办理业务,个人CA锁数字签名与本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妥善保管,防止个人权益受到侵害。个人CA锁丢失的,请及时登录数字证书注册平台申请遗失补办。(5)涉及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平台系统问题,由省住建厅信息中心予以解答,政策咨询由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予以解答。黑龙江新版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1月4日启用,也希望需要进行二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重新注册等手续的考生,能够提前了解,做好必要规划,保证二级建造师注册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祝顺利!
julystar77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下面是二级建造师注册的操作流程:方法/步骤一、初始注册(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二)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二、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二)原注册证书;(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变更注册(一)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原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执业企业变更的;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二)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2)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3)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二级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四、增项注册二级建造师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一)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二)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五、注销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申请人或其聘用企业提交下列材料,直接向注册机关申请。《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及所在企业,须及时申办注销注册手续;违反本规定未申办注销注册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六、重新注册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申请重新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七、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二级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补办:(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省级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八、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直接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换:(一)《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一式二份;(二)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污损的注册证书原件、执业印章。九、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十、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人的聘用企业不符合注册企业要求的;(三)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注册的;(四)年龄超过65周岁的;(五)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较大或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且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六)未达到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七)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八)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九)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十)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永创佳绩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你说的是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之一,可以多少做习题
沈阳王小圈儿
首先,重点在于怎么复习。要通过,必须要把书本最少啃个2~3遍,习题集做完,即每看一章或一节你就要把该章节的习题集做一遍。同时,要配合网校的课件一起复习,里面分好几种班(如精讲班、冲刺班、习题班、解析班、模考班等),听了之后才知道很多专业术语不一定要掌握,只需要大概了解,而且会帮你归纳重点内容,按照老师的方法学习就可以了。重点还是案例分析题你主要把握好书上经常的考点就可以了,这个可以从每年的真题中发现,所以就必须要把各年的真题自己也要好好的做一遍,自己再归纳一下,估计一下当年的考点,可以的话把考点自己总结起来(抄一遍),那么就会对整本书会很清晰了,那要考过,几乎不是问题。
乐乐冰儿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请参看:(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颁发辖区内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