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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因过错发生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将由原注册管理机构注销注册资格。选择挂靠的人,虽然没有参与到工程中,却承担着负担连带责任的风险。2007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经对注册建造师的执业纪律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等行为均被规定为注册建造师的禁止行为。二级建造师证书考试禁忌建设部的证书是不允许多个证书聘在不同单位的,二级建造师属于建设部发布的证书,只要是建设部的证书,必须在同一个单位使用。如果二建和一建是同一个专业,那就是只能用一个,如果二级的已经注册,那要么把二级办理注销,后注册一级,要么就把一级和二级的注册在一起,那二级建造师会自动注销。如果不是同一个专业,那就把二级和一级注册在一家单位就行,但是这种情况,这两证书就只能在本省使用了,不能跨省,所以还是建议把二级注销。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二级建造师证书、人民网-“挂靠”资格证书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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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四类的是全部行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四级的是特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分级: 一般事故,死亡1至2人,重伤1至9人(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直经损100万至900万,上报市级,县级处理。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直经损1000万至5000万,上报省级,市级处理。 重大事故,死亡10至29人,重伤50至99人,直经损5000万至1亿,上报国务院,省级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直经损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处理。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等级评定:建筑工程重大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不满300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