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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jing0326
首页 > 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没有结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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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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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所在省市的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一建注册是他们在管。

202 评论(12)

Alice兔籽宝宝

你好,建造师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并根据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续注,如果在这期间没有进行继续教育,建议你在第二年通过你所注册的单位上报进行继续教育,不存在作废问题。

112 评论(11)

xiaoxiaANDY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方便告知下,我情况与你一样

159 评论(9)

朵朵陌上花

一级建造师必须注册在唯一社保缴费单位,刑事犯罪没有社保缴费单位,因此也无法注册一级建造师。

144 评论(12)

呼啦啦达人

不可以 不予注册 可以参考不予注册条件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意: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申请表: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下载  不予注册条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  法律责任:  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24 评论(11)

小快手337

一级建造师不予注册相关规定不予注册条件:(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法律责任: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100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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