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17

拎拎同学
首页 > 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挂扣责任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蔷薇紫馨524

已采纳
二级建造师挂靠有以下风险:1、如果挂靠在项目上,建造师是项目第一责任人,现在都实行项目终生负责制,责任具有追朔期。2、如果挂靠在项目上,项目上发生重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媒体曝光,安监介入,建造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3、挂靠企业出现问题,有可能受牵连上黑名单。4、挂靠企业不讲信誉,有可能收不到挂靠费用。5、挂靠企业不讲信誉,有可能无法转出等。避免风险的最好方法就是远离风险。对于建造师来说,最好的办法是不挂靠,而是全职担当项目经理,签订劳动合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由劳动合同法保护。

101 评论(14)

草本Jing樺

1)若发生重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媒体曝光,安监介入,建造师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2)现在项目都是实行终生负责制,建造师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其责任将来可以追索。##建筑师、建造师数量是衡量建筑企业资质的重要指标,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的建筑企业打起“证书挂靠”的歪主意,将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技术人员挂靠在企业名下,大量中介公司则做起了这种资质“转租”的生意。对于证书挂靠工程施工事故,挂靠个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下是关于二级建造师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说明: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二、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三、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六、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79 评论(13)

好吃的深海鱼

风险很大,出了事需要持证人负责,另外持证人需要在本公司交社保,不然会被取消挂靠资格

257 评论(15)

lisalisa喵喵

首先,挂靠是不合法的,不建议挂靠。其次如果被骗了,不断打电话讨要,不要害怕,和他们纠缠到底。如果还不行,建议你上掏宝找建造师追讨服务,请别人帮你把证要回来。我同事也是这样,垃圾黑中介骗证不给钱,用尽办法都没要回来。上门闹了几次,结果黑中介是地头蛇,根本不怕。最后在掏宝找人帮忙才讨回来。

337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