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Zhou520
如果调查取证结束,确实这个人有证据证明无罪,那么立即释放
罪犯亲属可通过通讯会见等方式了解罪犯服刑的基本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在服刑改造中,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同时按规定还可以同亲属通讯和会见;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具体规定如下 : 《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第二十条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讯,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就一般而言,定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把人捅伤致死,则定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别的情节酌情加减刑罚
那得看当室长的人心情了.他想让谁洗澡一天洗十次.十天洗一次都得听他.所以给不了你要的答案.不好意思了
一般说来,监狱里不需要花钱。因为吃、穿都是配发。每个月还有零用钱用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所以,大多服刑人员在监狱里都不花钱,甚至有一些在出狱后还能一些钱回去。 但是,监狱里也有很多消费的地方。比如说,抽菸,在监狱的超市里,有各种不同档次的烟出售。还有,吃饭,如果不愿意吃大锅饭,可以刷卡购买小炒。还有一些水果、零食、熟食、饮料、牛奶之类的,在狱内都有出售。 因此,一部分经济条件允许的服刑人员就需要较多的钱用来开支。据我了解,有极少数服刑一个月的开销甚至将近2000元。 个人建议,如果不是必需,尽量少给他钱。免得继续大手大脚,不利于改造。
根据《刑法》第第五十条和第七十条规定,有这样几种情况: 1、如果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 *** 、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总计为二十七年(包括缓刑的二年考验期,以下同);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总计为二十二年。 2、如果不具有上述限制判刑的情形,在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总计为十五年;二年期满减为二十五有期徒刑后,实际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半,总计为十四年半。 3、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故意犯罪,应当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情形比较复杂,相信你仔细考虑一下,能明白的。 望采纳,谢谢!
这不叫军训。这个叫新犯入监教育。一般是两个到三个月时间。
一般不会,自己可以打电话的。应该刑罚执行处(科)会给家里寄通知书吧。
监狱不同,管理规定也不同,有的监狱是不允许朋友会见罪犯的。 一、要弄清楚你朋友到底在哪所监狱服刑; 二、如果可以托到监狱里的关系,可以直接通过关系办理办理特殊会见手续,进行会见; 三、如果没有托到关系,可以在其直系亲属的带领下,办理特殊会见手续,进行会见;
越狱(英文:Prison Break,香港译名:逃)是美国电视连续剧《越狱》共4季,是一个关于拯救的故事,迈克尔·斯科菲尔德的哥哥林肯·巴罗斯被认定犯有谋杀罪被投入了福克斯河监狱的死囚牢。虽然所有的证据都指出林肯就是凶手,迈克尔坚信兄长是无辜的。林肯的死刑执行日越来越逼近,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迈克尔持枪闯入了一家银行,被捕入狱后来到了林肯的身边。身为建筑工程师的迈克尔参与了监狱的改造工程而对这里了若指掌,他设计了完整的越狱计划,入狱的唯一目的就是要把林肯救出生天并还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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