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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免考科目和免考条件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至于工作证明则需要具有消防安全施工或者管理相应资质的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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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开具消防年限证明:
1、工作证明要证明自己从事的是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2、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才可以证明您从事了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才可以证明您从事了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扩展资料:
报考消防工程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消防工程技术。其核心课程,包括建筑电气控制技术、消防燃烧学、建筑防火设计原理、通风与防排烟技术、建筑消防给水工程、火灾监控系统设计与施工、常用灭火系统的设计与施工技术、消防技术装备等。
就业领域,是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系统的设计、施工,智能大厦、工厂消防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消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
“消防工程师”专业岗位能力认证培训项目是由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共同设立的培训项目,旨在向社会公众与特定人群加强和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消防事故的发生,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使参训人员了解消防工作的意义及掌握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单位和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消防工程师
搜奇猎怪
工作资质证明需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具,并盖单位公章。该证明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盖章有效。工作证明内容包括从事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等,一般是有模版的。
消防工程师指的是需要长期从事消防专业技术工作,具备一定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消防工程师可分为一级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消防工程师。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消防工程师专业岗位能力认证培训项目是由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与公安部消防局、教育部共同设立的培训项目,旨在向社会公众与特定人群加强和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消防事故的发生,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柔柔1989
不需要拿任何资料去相关单位进行盖章,因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且该证书在发放之前就已经被相关部门审批盖章了。
公安部消防局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部门,并负责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初步审查工作。
扩展资料:
一、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第二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收到申请人的注册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当出具加盖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二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工作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注册审批工作,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查意见报公安部消防局审批。
二、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执业条件: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只是执业的前提条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应当受聘于一家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业。
此外,公安部消防局正在制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该规定将进一步明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执业、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具体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注册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
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对注册消防制定的解释仅供广大考试和消防安全技术从业人员参考。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若需要详尽的解释说明请咨询人社部专技司或当地人社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消防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消防工程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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