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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例如:北京考过一科,明年去河北,是可以考试,但是要办理异地转考办理流程,详情如下:一、转出到外省考生需携带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出地及转入地工作单位证明和**近一次考试的准考证办理。考试院审核**后,核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异地转考证明表》,考生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异地转考证明表》交转入地所在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即可。二、外省转入考生将转出地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核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异地转考证明表》交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完毕后考生即可在省网站报名参加考试。外省转入考生,报名时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者不予报考。三、转考预约办理办理异地转考手续不需交任何费用,需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办理正式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三(节假日顺延),地点为省人事考试院。
就叫小胖
可以在异地接着考。比如你去年在广州考过一科,今年来了北京,在北京也可以报名和考试。消防工程师考纲、考试内容及教材都是全国统一的,可以买一本今年最新的教材来学习(今年的教材是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的,现在在改版,马上就可以发售了)。另外,如果在异地考试,有一个办理异地转考办理流程,具体详情如下:※转出到外省考生需携带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转出地及转入地工作单位证明和最近一次考试的准考证办理。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核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异地转考证明表》,考生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异地转考证明表》交转入地所在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即可。※外省转入考生将转出地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核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异地转考证明表》交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完毕后考生即可在省网站报名参加考试。外省转入考生,报名时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报考。※转考预约办理办理异地转考手续不需交任何费用,需提前预约,预约成功后方可办理正式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三(节假日顺延),地点为省人事考试院。注意:内容是根据往年政策参考而得,具体每一年政策以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告为准。
一个胖子0528
可以,一级消防工程师对考试地点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报考条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条件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级消防工程师
双子座K先生
可以的。一级消防工程师与二级消防工程师是没有冲突的,二级消防工程师跟一级消防工程师也可以同时考,一级消防工程师与二级消防工程师的区别: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主要区别在首先在执业范围上:(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 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2.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3. 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5. 火灾事故技术分析;6. 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 除100米(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2. 除250米(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3.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4. 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5. 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其次在担任职务上,公安部令第129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对本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一级资质、二级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第三十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接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并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再次体现在发证单位和注册范围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公安部与人社部共同组织考试,该证书发证单位为公安部与人社部,全国范围内注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由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人社厅联合组织考试、发证,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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