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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国家一级注册工程师的证件考取条件是什么
全国一级注册建来筑师资格考自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的条件要求如下:
(1)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9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8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实施。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全部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B. 各种注册工程师报考的资格审查都审查什么
主要是你的报名资格,主要是专业和工作年限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中的要求。因为现在好多都是虚报的,即使报了名,拿到证书,到时注册的时候也是个问题。 一、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 (一)初始注册的条件 1、经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且无《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中所列情形的人员; 2、在下述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人员; (1)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单位; (2)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单位; (3)教育岗位直接从事工程造价理论研究或教学工作。 (二)初始注册程序要求 1、每年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公布后第3个月,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注册通知。申请人应到相应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申办注册手续; 2、申请人应在发布注册通知后15日内,将《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本人考试合格证书及应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报所在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 3、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应在4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进行复审; 4、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在40个工作日内,对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报建设部审核; 5、建设部审核合格后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到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6、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领取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后,应按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制作等有关问题通知的函》(建标造函[2001]50号)的有关要求,将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及时发给注册人员。 (三)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的要求 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由注册机构审核加盖“已申请注册”专用章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的人员,应提交其所在单位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其中在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会计师及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注册的人员,尚应提交本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代理合同、单位聘用合同及交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凭证; 5、从事工程造价工作年限证明; 6、申请人应根据所在工程造价业务岗位提供以下相应的工作业绩证明: (1)近两年已完成编制或审核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结算等成果文件及相应的委托书或合同书一份; (2)近两年参加编制或审核的全国统一定额或地区统一定额等计价依据的工作报告两份; (3)近两年发表的工程造价理论研究的报告两份。 (四)未按规定进行初始注册,其全国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成绩可保留,但每年必须参加造价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要求,以便再次申请初始注册。
C. 2020年注册工程师,什么时候考试
根据《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注册工程师的考试时间为:
注册核内安全工程师容、注册设备监理师:9月5、6日
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10月17、18日
注册结构工程师:10月18日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1月7、8日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11月14、15日
(3)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D. 注册工程师考试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登记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7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设办〔1999〕222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二、考试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二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只设《专业考试》。其中,《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是: 第一天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第二天 8:00—12:00 一级、二级专业考试(上) 14:00—18:00 一级、二级专业考试(下)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均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统一发《考试手册》,考后收回。考生应考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三角板、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钉书器、比例尺。
E. 考注册工程师有什么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1.基础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本专业(指勘察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下同)或相近专业(指地质勘探、环境工程、工程力学专业,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3)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1年。
2.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
(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4)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
(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7年;
(6)取得其它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岩土工程专业工作满8年。
F. 注册设备工程师的考试条件是什么_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内育和职业实践容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公用设备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公用设备专业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公用设备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G. 各类注册工程师的证书,最难考是哪个
1、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注册会计师证》,可以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含金量:财会行业的高端证书,高含金量证书之一,专业能力非常深,国内拥有证书的人群虽然有万,但其中具有审计签字权的专业人士仅仅只有万人。 就业前景:会计师和审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国内商业银行、咨询公司 2、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考试科目: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含金量:低通过率代表着高含金量,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就业前景:司法考试证书是四位一体的。是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四种职业之一必须具备。 3、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考试科目: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管理项目、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工程管理与实务等。 含金量:建筑类的从业资格证,就业面很广,市场需求大。证书与职称挂钩,升职加薪的必备! 就业前景:属于建工行业的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H. 一个人可以同时注册几个工程师资格证
一个人可以拥有相同专业两个工程师职称。国家或企业鼓励一人多能,例如已经拥有电气工程师的职称,可以再学习获得助理土建工程师的职称。
凡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相关要求参加全国技术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考试,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是指经国务院人事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范围领域基本涵盖国民经济生活的各行各业,例如工程、医学、会计、教育、科研等。
评审对象包括在事业单位(包括学校,小学、中学以及高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中从事管理、教学、科研、工程技术、设计、驾驶操作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
考试条件:
1、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大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大学本科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考试时间:
每年组织二到三次集中考试,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信息现场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签字确认(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场考试前进行)。准考证在报名当场打印发放。
(8)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扩展阅读:
考试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内并在同一考点通过所有规定科目(模块)的考试,方可取得合格证书,否则成绩均作无效处理。首次考试的应考人员可根据考点的报名情况和本人意愿自行慎重选择考点。
(2)在乡镇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也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3)取得博士学位后三年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可以免试。
(4)在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凭我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回国三年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可以免试。
(5)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高级考试的,可以免试。
I. 国家注册工程师 和职称的区别
ACCA不是专业职抄称,袭ACCA是国际认可范围最高的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ACCA专业资格考试是最具权威性的国际认证资格考试,目前在17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近万学员和万会员,设有250多个考点,操作上具有真正的国际性。长期以来,ACCA禀承并发扬了创始者不断进步的思想,与其它会计组织相比,ACCA更为开放:ACCA向有能力的优秀人员敞开大门,而不因他们的不同背景拒绝接纳——不管年龄、性别、学历或种族上的差异,人们都能报名注册,在经过一系列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三年相关工作经验、经ACCA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就能获得会员资格。 如需了解更多ACCA信息,请关注高顿ACCA熊掌号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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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考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司法考试等。
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division)按级别划分“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等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举办、全国统一考试、政府认证的资格考试。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国家标准。由于证书颁发方(国家劳动部)的权威和课程体系的有效,该证书获得了中国企业的普遍尊重,已逐步成为人力资源工作者的从业资格证书。
考核分三部分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含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国家司法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担任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通过率一般在全国考生人数的10%左右。
考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和评卷,成绩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以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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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文件优先顺序口诀写法如下所示。2.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是: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⑩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篇三: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施工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天津泽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李洋、李永刚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第六条、“合同文件构成”记载如下: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第十五六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记载如下: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此无下文。篇四:施工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说明:示范文本关于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隶属关系没有说清楚,应该写清楚“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或时间在后者为准。篇五:建设工程合同解释顺序篇一:合同解释顺序摘自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的《案例分析》第四节 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是关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的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工程发包人承包人就工程施工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所有协议都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除构成合同文本的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外,这里给出了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对于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自然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如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也是工程施工中所必不可少的。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是对合同的补充,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组成合同的文件是相互补充说明的,当出现不一致时,应按照本款给出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此优先顺序是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确定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对组成合同的文件进行补充,也可以对解释的优先顺序进行调整,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篇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 合同文件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篇三:建筑工程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是: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⑩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篇六:对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的说明1、施工合同协议书(双方有关工程的视为施工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关于以上解释的说明:1、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2、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3、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4、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变更施工合同。此变更的协议或文件,效力高于 其他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协议或文件高于在先的。5、招标文件其实应是最高的,不响应招标文件早就是废标了。所以招标文件不在“施工合同”的解释顺序里,但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招标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是律师对“施工合同解释顺序”的法律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内容和优先解释顺序,承发包双方也可以在专用条款对合同文件组成和优先解释顺序进行调整或增减。该条款确定总的原则是:以顺序在先的文件约定或规定为准,解释顺序在后的相关条款无效。争议解决过程中,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工程师、仲裁员、法官会依据该款约定对适用文件优先性做出判断。承包人在约定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时应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9项文件后,注明“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其解释顺序并没有明确,因此合同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专属条款中给与明确。因其形成时间在后,更能反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建议将其放在上述列明文件的首位。另一个冲突表现在分包协议中的条款与工程主合同(协议)有一些规定上的不同,如果在分包协议中注明“优先性条款”,则该条款将高于与之矛盾的主合同条款优先适用。二、招标文件是否成为合同组成部分?实践中一些合同,承发包双方在专属条款中将招标文件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应该来说,将招标文件约定为合同组成文件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也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应该产生争议。况且每个工程有其特殊性,不能一概而论,对其加以限制。招标文件之所以很少被当作合同组成文件,有两点理由:一是理论界将它视为“要约邀请”,属于发包人单方意思表示,只有要约和承诺才可以算作合同内容,这种解释明显不能成立,只要要约邀请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构成合同的内容。二是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反映了双方合意,既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组成文件,没有必要将招标文件列入。但由于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反映发包人行为的合法与否,且其中很多程序性内容不能全部体现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承包人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将招标文件作为证据约定在合同中也无可厚非,相反发包人也可以从这个角度理解。鉴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招标文件可以成为合同组成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三、由谁对合同组成文件解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条规定了解释主体问题。在没有特别约定时监理工程师根据条有权解释,但其解释不是最终的。那么,合同双方如果约定对合同文件组成及适用顺序争议由监理工程师做最终解释,其效力如何?首先: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应当得到双方自觉遵守。二是:如果因该问题出现争议,此约定会阻碍仲裁行为,任何一方不能请求仲裁机构解决,即使合同专用条款条约定争议由某仲裁机构 解决。三是:不能对抗诉讼行为,但并不代表诉讼结果不支持监理工程师的意见。篇七: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别总拿经验来说事 (XX-04-06 08:35)分享到: 2分类:休闲类打开造价的站,总是看到一些无助的感叹:“要找师傅。”“刚到现场,高手们提些建议。”等等言词,按理说一个本科甚至研究生毕业的人到现场首先应该立志如何当好学术带头人才对,怎么现在却象小学生一样到处拜师,真的就是经验不足才导致刚出校门的人有这样的想法吗?下面分析一1、 专用造价名词理解不了:如甲供材、材料暂估价、暂定金额、暂估专项工程,这些都是清单规范上出现的名词,三本生也应该在校学习过这些理论,这些名词在各阶段操作有严格的程序,不会因工程项目、地点、区域不同而发生程序变化,在实际中不会运用是语文没学好还是造价没学好,反正不应该说经验不足。2、 合同条款理解不了:不知道造价管理专业有没有经济法、合同法之类的法学课,就算没有,象工程类的合同范本是1992年就实施了,里面的条款一天讲一条一学期也学完了,如招标文件条款与合同条款有抵触,以哪个为准?合同范本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在合同协议书里就写得清清楚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就算
TT作天作地
电气工程师、会计师、律师证、税务代理证、导游证都好。
主要看你适合或者擅长的方面。
结合你的专业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1.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含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鉴定评价机构对从业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与国际接轨,在借鉴多数国家先进作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体系。
2.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作为与国际接轨的双证(学历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一,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业者从事某一职业的必备证书,表明从业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与学历文凭证书不同,职业资格证书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从业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所以它是从业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从业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可记入档案并与薪酬挂钩。根据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英国伦敦工商会考试局(简称LCCIEB)签署的“中英职业资格证书合作项目联合颁发合作协议”,考取中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中心(简称OS-TA)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不仅全国范围内通用,还可以作为进行法律公证的有效的文件,在全球90多个国家畅通无阻。
3.就业准入制度的含义就业准入制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内容。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职业的从业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确定实施的范围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步骤和总体目标并结合部分职业的特点、要求确定的。某些职业(专业)由于其技术性、专业性强而约定俗成地很早就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电工、锅炉工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各行各业规范化的发展,一些原没有规定的职业也将逐步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例如当前的一些白领职业: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行政管理、物流及物业等,最终目标是绝大多数职业岗位上的从业者都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为保证就业准入制度的实行,明确规定:对职业介绍机构的行为--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要求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告;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人上岗。对用人单位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2级证书以及你专业方向的证书###计算机1级 英语4级 专业证书
参考资料
爱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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