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哈哈111
2022年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9日到30日,为了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各地区发布了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湖南中级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可供参考。
湖南省2022年度中级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将于 10月29日、30日 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平稳安全,根据湖南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评估意见,现将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严格遵守。
一、考生应于考前及时申领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考前所有考生应按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健康管理监测工作(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各地防控政策”、湖南省及各市州卫健委、疾控部门微信公众号、网站或咨询电话查阅了解),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持续关注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提前下载打印《湖南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签字。
目前在 湖南省外 的考生,在严格遵守滞留地防疫要求前提下,建议提前入湘返湘备考。根据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外省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并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入湘后实行3天2检 ,即抵湘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或社区及时进行落地检1次,入湘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实行相对闭环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目前在湖南省内的考生,考前不离开湖南,就地就近备考。
三、 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两次采样均须在湖南省内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显示“已采样”状态不能作为核酸检测结果依据)。
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四、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按要求提交《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的考生,且无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有效参考证件的;不能提供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未按要求完成“3天内2次核酸检测”的;不能提供《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2)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
(3)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和要求,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或闭环管理期的;
(4)10月19日后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的;
(5)10月22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县级市、区、自治县、旗、自治旗等;直辖市、副省级市则为街道、镇)旅居史的;
(6)10月22日后有严重本土疫情或外溢风险较大的地区、或按照湖南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参照中风险区管理的地区旅居史的(以上具体地区以湖南疫情防控部门确定的为准);
(7)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的;
(8)10月19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10月22日后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时空伴随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且尚在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
(9)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传染病风险的;
(10)其他情形人员由防疫专家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
六、考前我院将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防疫健康申报”要求,所有考生需登陆进行申报,未申报的将影响参加考试。
七、考生须提前打印好本人 考前24小时内的湖南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 、按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以及第三条规定的新冠肺炎病毒检测报告纸质版,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确保《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真实并签字。
八、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参考证件、纸质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交《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接受体温测量。
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
九、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及考试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十、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再追加考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应急处置流程处理。
十一、所有考生应自觉遵守湖南省及所属考区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如实申报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和旅居史、接触史,如实提供相关涉疫信息资料,如实填写《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二、因防疫管控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申请认定属实,所交报名费将全部退还。进入考点时两次体温测量不正常经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签字确认作为退费依据。
十三、考前考生应密切关注全国疫情情况,充分了解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要求,确认本人没有规定的不得参加考试情形。
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或点击中国政府网()查询。
十四、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湖南省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及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所在考区疫情防控部门可能就考试疫情防控做进一步具体规定和要求。考生应持续关注湖南人事考试网()及所在考区组考部门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相关公告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后7天内应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和所在考区。
疫情防控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湖南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和疫情防控承诺书
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2022年10月21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湖南省人事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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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中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出版、统计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29日到30日,目前距离考试时间已经不多了,请各位考生做好参考准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天津安全工程师城乡出版统计资格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考前防疫要求
1.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支付宝”、“津心办”APP等渠道申领“天津健康码”,并每日登录关注健康码状态。每日自行检测体温,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做到非必要不离津,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2.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日使用本人手机,通过“通信行程卡”APP 、“支付宝”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申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3.考生须于考前7日开始登录天津职业资格考试流调管理小程序(),如实填报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并须每日进行健康信息填报及其他信息更新后再次提交。
4.所有考生入场时均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依采样时间计算),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
5.考前7日内自外地来(返)津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原则上应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最晚应于抵津后6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间隔24小时后、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依采样时间计算),阴性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如来津后入住酒店,应单人单间居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及娱乐场所。 相关考生在考试入场时需提供有效的第一次“落地检”和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请相关考生务必安排好来(返)津时间并按要求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避免因无法提供有效核酸检测结果而影响考试。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本人首场考试考前72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依采样时间计算),2次核酸检测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最后1次须为本人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具体情形如下:
(1)考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2)考试前7日内具有澳门旅居史的人员,且符合入境防疫标准。
(3)考试时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人员。
(4)考试时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同住人员。
(5)考试前7日内具有发热(体温达到或超过℃)、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人员。
(6)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且离院(舱)后满7日未满28日的人员。
(7)考试时为离开中高风险区、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未满10日的人员。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具体情形如下:
(1)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含“复阳”患者);考试时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符合出院(舱)标准但离院(舱)后未满7日的人员。
(2)考试时为疑似病例(含核酸检测阴性尚未排除人员)。
(3)考试时未满隔离周期(仍处于隔离状态)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次级密切接触者。
(4)考试时未满7日隔离周期的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及不符合入境防疫标准的澳门入境人员;考试时解除集中隔离未满3日的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及密切接触者。
(5)考试前7日内具有境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考试时处于静态管理区的人员。
(6)考试时处于闭环管理状态或脱离岗位未满7日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7)天津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8)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卡”人员。
(9)进入考点考场进行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的人员。
(10)其他需要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人员;其他考试时需要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如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时空伴随人员等)。
本次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期间防疫要求
1.考生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测温、验码等健康检查工作,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生考试当日至少应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考生凭下列证件、材料,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
(1)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
(2)天津健康码“绿码”。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4)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5) 符合时间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相关有资质的APP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落地检”(考前7日内自外地来津或返津的考生需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等疫情排查资料。
(6)《流行病学调查表》,每场考试上交1份,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的有关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字。
3.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凡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考生,考点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4.考试过程中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或出现咳嗽、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考生应遵守考试机构、考点所在区有关部门和市教育两委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按规定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三、考后防疫要求
1.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日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并向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报告有关情况。
2.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除需进行7日健康监测外,应于考试后第1日、3日进行2次核酸检测,并如实上报核酸检测结果至专用邮箱( [email protected] )。
附件: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出版、统计资格考试流行病学调查表.doc
本篇文章来源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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