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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雨初晴水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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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要求 这是全国性的 从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就可以

上海报考质量工程师程序

276 评论(14)

戆戆的囡囡

(一)报考初级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报考中级条件。

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质量工程师岗位职责:

主持部门内部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管理与维护的具体工作;

主持部门内部数据分析的管理工作(包括数据采集的真实性、数据分析的可靠性和数据分析的实用性);

收集和整理部门内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并上报品质主管(番禺品质主管)批准后组织具体实施工作;

协助上级分析、处理和解决客户质量问题,满足内、外部客户的质量需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满意度;

制定新产品质量管理计划,并监控实施,使新产品质量水平达到预定目标;

及时提供消费产品信息和技术支持,满足制造、服务部门的信息需求;

通过客户体验,掌握客户需求,在公司内部有效地传递客户的质量需求和产品质量信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质量工程师

227 评论(8)

思美味520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173 评论(11)

甜心小葡萄499

有专门的质量工程师考试的书,12年的应该快出版了。因为你不符合中级质量工程师的经验,所以你现在只能报考初级质量工程师。初级比较好考,都是基础的东西,以记忆为主,建议你买本初级质量工程师的课本,按里面的考试范围准备,然后再从网上看点题就差不多了。等你经验满足了考中级的条件,就可以考中级了。不过,目前,就国内来说,质量工程师的证书并没有什么价值,但能让你全面了解质量管理的基本。

327 评论(14)

jhaiyun888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的人员除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职业资格考试。(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要求,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本年度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时,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名。(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四)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在2000年底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证书。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五)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资格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全国各地的报名条件: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除此之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二)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即2001年1月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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