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有感觉
助工是初级职称1、申报对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2、初定职称级别及条件:(1)中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初定“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级职称”;(2)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3)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4)硕士学位获得者,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级职称”;(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职称”;3、需提供材料:(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4、申报程序及手续:(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文凭查验,发放《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空白表;(2)本人填写《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4)市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工程师是一个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职称,它代表着某个行业的技术水平的层次,它不是通过考试得来的,而是通过具备该行业的从事的年限和相关专业的文化水平高低,在达到规定的年限后报名评审,由人事部门对申报资格审核,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现场对所 报的论文进行提问,自己答辩。合格后发放职称证书。报名条件: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调整为: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我想说真话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打印报名表、单位盖章、考生签字—>到报名点审核、验证、交费—>领取报名回执表—>报名结束
carryme2015
标准化、计量、质量工程 专业 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三、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标准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市(厅)级科技计 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前五名),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2.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或参加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前五名)的制修订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参加单位(部门)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标准化工作,或参加标准化 技术咨询、标准化技术推广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2)参加标准化技术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或参加标准化信息的分析、评价,并 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市局)级以上以标准化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 件,并发布实施,或主要参加编写的标准化调研报告被县、市局级以上政府、部门、单位采 用; (3)参加企业标准(前三名)的制订工作,或参加过标准化技术规范(前三名)的编写 工作; (4)参加单位(部门)标准体系建立工作,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5)参加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建立,参与编写本专业质量体系文件并付诸实施,或参加 本单位科研项目(前三名)的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 (二)从事计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市(厅)级科技计 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前五名),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2.参与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规范、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或参加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 程、规范、标准(前五名)的制修订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参加单位(部门)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开发、试制、推广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 术报告; (2)参加筹建计量检测新项目,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参加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企、 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市局) 级以上以计量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或主要参加编写的计量专业调研 报告并被县、市局级以上政府、部门、单位采用; (3)参加企业标准(前三名)的制订工作,或参加计量法规和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工 作,或参加本单位检测方法研究,并编写相应的技术规范,或能够解决企、事业单位以及 生产中的非常规测试问题; (4)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或参加仲裁检测、计量产品型式评 价、能源计量技术审核工作,并编写技术报告,或参加技术评审的策划、实施及监督,编写 相应技术报告; (5)参加本单位的质量体系建立,参与编写本专业质量体系文件并付诸实施,或参加 本单位科研项目(前三名)的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取得国家注册二级计 量师资质,或参加市局级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取得前三名; (三)从事质量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市(厅)级科技计 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前五名),并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2.参与国家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或参加行业(地方、团体)标准(规程、规 范)(前五名)的制修订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参加单位(部门)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开发、试制、推广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 术报告; (2)参加筹建新的检验项目,或参加县级以上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并编写技术 报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级以上以质量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或编写质 量专业调研报告,并被县、市局级以上政府、部门、单位采用; (3)参加企业标准(前三名)的制订工作,或参加过质量法规、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 工作,或参加新检验方法的开发和新检验设备的研究; (4)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或参加质量仲裁检验、产品质量 风险监测(评估)、产品质量鉴定、事故技术鉴定、安全评价工作,或参加技术评审的策划、 实施及监督,编写相应技术报告; (5)参加本单位的质量体系认证,参与编写本专业质量体系文件并付诸实施,或参加 本单位科研项目(前三名)的研究工作,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或取得特种设备检验员 资质 2项以上,或参加市局级以上组织的技术比武取得前三名。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一)获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 (二)参与国家标准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 1项以上,或参加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规程、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前五名)2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或参加企业标准 (前三名)2项以上的制订工作,并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 (三)参与完成单位(部门)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成果推广 2项以上,取 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参加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并取得满意结果,或参加质 量仲裁检验、产品质量风险监测(评估)、产品质量鉴定、事故技术鉴定、型式评价、安全评 价、技术评审工作 2项以上,编写的技术报告被主管部门认可,或参加能源计量技术审核 工作 2项以上,编写的技术报告被有关单位采用,或作为技术专家,参加县级以上部门组 织的事故调查工作,发挥重要作用,编写的技术报告被主管部门采用。 (四)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 1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 2项以上(以 专利证书为准)。 (五)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参加完成 市(厅)级科技计划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前五名),或主要参加完成本单位科 研项目 2项以上,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成果得到应用。 (六)参加单位(部门)标准体系建立工作,编写质量体系文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 或参加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有 1项以上通过计量标 准考核,或参加筹建新的检验项目有 1项以上通过有关部门的考核认可,或参加本专业 技术法规、标准、规范贯彻实施,有 2项以上得到有关部门的确认。 (七)参加标准化技术规范(前三名)的编写工作 2项以上,或参加新检验检测方法 的开发和新检验设备的研究、解决企事业单位以及生产中的非常规测试问题(前三名), 并编写相应的技术文件 2项以上,或主要参加编写县(市局)级以上以标准化、计量、质量 管理为专题的规范性文件,并发布实施,或编写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调研报告,并被 县、市局级以上政府、部门、单位采用,或参加本单位的实验室资质认可、机构考核、质量 改进,通过考核或被采用或并被有关部门确认,或提出的科技建议 1项以上被有关部门 或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附评议材 料)。 (八)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篇以上,或撰 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 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等)2篇以上。 (九)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中型先 进设备 1项以上,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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