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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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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225
公交:177路东环线 ,177路西环线 在惠风东路天童路口下车
1、职业能力建设科
承担全区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政策的拟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城乡劳动力的素质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组织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负责全区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公共实训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的规划和建设。
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发展及管理规则,并落实监督管理培训、技能鉴定业务的日常开展;负责全区政府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经费的审核及发放;组织全区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联系电话:87406581
2、就业科(劳动关系科)
承担落实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工作;牵头开展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拟定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企业安置及相关劳动力流动工作;承担拟定完善全区就业创业政策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创业服务载体培育。
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组织实施各类就业创业补助的审核;指导区人力资源市场开展就业招聘服务;负责监督检查就业管理经办机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劳动权益保障的理顺劳动关系工作。
负责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实施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落实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指导企业建立用工管理制度、内部分配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组织对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承担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联系电话:87406505
3、工资福利科
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统筹工作;牵头推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休干部待遇政策;督查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情况;负责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
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和各项福利事项的核准工作;负责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工龄;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联系电话:87406502
4、养老工伤科
承担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障)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相关政及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
负责实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等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的调整办法;负责调整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负责调整企业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及工龄、缴费年限计算办法;负责企业军转干部、特殊工种和病残职工提前退休(职)核准管理;拟订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政策和办法。
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及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养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相关工作情况。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联系电话:87811552
5、医疗保险科
承担拟订全区医疗、生育保险(障)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相关政策及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及支付标准。
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和子女统筹政策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合市局对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资格认定和考核。
负责监督检查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相关工作情况。
办公地址:鄞州区新城区惠风东路225号联系电话:87406585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甜甜的daisy
宁波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受理投诉电话:。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宁波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受理、处理、督办、协调各类信访事项工作,牵头负责有关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现场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对全区人力社保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对策建议;
负责仲裁案件受理、立案,负责监察投诉和举报类案件受理,劳动监察与仲裁业务交叉案件的指定受理。
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拟订相应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开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全区人才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区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拟订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和人才流动政策,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四)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发展规划,深化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精准就业援助和创业指导服务;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就业、失业预测预警、监控分析制度,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保障工作。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分析并拟订应对措施;管理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类补充保险相关内容的审核和备案。
(六)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收入分配,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总额的管理和审核;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奖惩以及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
(八)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区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评价、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实施办法,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九)负责全区高层次人才和专家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博士后工作和留学人员来鄞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促进与国(境)外人才智力交流与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及各项政策规定;拟订有关人员调配、竞争上岗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务员绩效考核。
(十二)统筹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协调、指导、规范劳动关系;负责指导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及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劳动违法案件。
(十三)统筹管理全区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区级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督查目标完成情况;承办区政府人事任免手续;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鄞州区人民政府-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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